临漳县招贤路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石澜
创建于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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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临漳县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临漳县招贤路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的片内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

    【第一类】拥有我校片区户籍(户主为学生直系亲属),并且有该片区合法固定房产(已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父母拥有我校片区合法房产(已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父母一方为主城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适龄儿童(要求学生为临漳县户籍,父母一方有个体工商户或公司营业执照,有实地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为县城沿街门市或商业用房;有实际支出和收入,且经营时间截至2023年8月23日满12个月)。

    【第四类】具有临漳县户籍,父母一方在主城区务工的适龄儿童(要求学生父母一方与务工单位签订在县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且签订时间截至2023年8月23日满12个月)。

    【第五类】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要求学生为临漳县外户籍,父母一方在我县主城区务工或经商)。



二、招生范围

东后坊表村、佳恒花园、润泽园、金凤龙城、金凤庄园建邺佳园一期、廉租房小区

三、报名地点

临漳县招贤路小学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第一类:拥有招贤路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户主为学生直系亲属),且有片区内合法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含未在主城区片内小学就读的2-6年级插班生)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所需材料及装订顺序:    

    1.学生户口页(写上父母双方电话号码);

        2.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户头页和户主页;

        4.父母户口页;

        5.户主身份证正反面;

        6.父母身份证正反面;

        7.父母结婚证;

        8.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

        9.水电气费票据等。

        以上证件一并装入袋中,袋面注明证件名称及数量。


    第二类:父母拥有城区相应片区合法房产(已入住)的适龄儿童。(含未在主城区片内小学就读的2-6年级插班生)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所需材料及装订顺序:

    1.学生户口页(写上父母双方电话号码);

    2.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户头页和户主页;

    4.父母户口页;

    5.父母身份证正反面;

    6.父母结婚证;

    7.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8.购房发票;

    9.物业费票据;

    10.水电费票据;

    11.燃气费票据;

    12.取暖费票据。

    以上证件一并装入袋中,袋面注明证件名称及数量。


    第三类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学生父母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先登记,后由学校集中确认)、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经营场所室内和室外沿街门面照片、工商户或公司日常进出货相关票据、经营场所水电费票据等相关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规定学校报名,由学校对相关手续进行审核登记,学校留存相关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含未在主城区片内小学就读的2-6年级插班生)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所需材料及装订顺序:

    1.学生户口所在页(写上父母双方电话号码)

    2.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户头页和户主所在页。

    4.父母户口所在页。

    5.父母身份证正反面。

    6.父母结婚证。

    7.工商营业执照

    8.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9.经营场所室内和室外沿街门面照片、工商户或公司日常进出货相关票据、经营场所水电费票据。

    


第四类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学生父母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先登记,后由学校集中确认)、父母务工单位证明、经县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附12个月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票据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12个月以上工资银行流水等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规定学校报名,由学校对相关手续进行审核登记,学校留存相关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含未在主城区片内小学就读的2-6年级插班生)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所需材料及装订顺序:

    1.学生户口所在页(写上父母双方电话号码)

    2.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户头页和户主所在页。

    4.父母户口所在页。

    5.父母身份证正反面。

    6.父母结婚证。

    7.父母务工单位证明、经县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附12个月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票据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12个月以上工资银行流水等手续。

    


第五类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四证”(①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入我县的居住证;②学生及其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③学生父母一方的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经商人员提供营业执照】;④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外出就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规定学校报名,由学校对相关手续进行审核登记,学校留存相关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含未在主城区片内小学就读的2-6年级插班生)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所需材料及装订顺序:

    1.学生户口所在页(写上父母双方电话号码)

    2.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户头页和户主所在页。

    4.父母户口所在页。

    5.父母身份证正反面。

    6.父母结婚证。

    7.“四证”材料。


要求上交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打印。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上交材料全部装入档案袋以防散失。

    2.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主城区学校报名资格,对发现的假证持有人和制假人员报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所有报名原件除身份证可当场拿走外,其他证件原件等通知,凭身份证到校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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