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8日,受援人荣某携带一面鲜红的锦旗来到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向他提供援助的法律工作者佘玲玲献上真挚的感谢。
荣某的故事还要从去年2月份说起,荣某于远东二十四街坊小区散步时,被驾驶汽车的王某撞伤,随后荣某被送往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交警也根据现场事故情况作出事故认定书,荣某无责,王某全责。经诊断为多处骨折,荣某在医院治疗12天后出院。
出院后,荣某与王某就事故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因荣某年近七旬,经济条件十分困难,便向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很快,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为荣某指派西关法律服务所佘玲玲承办案件。
工作者在接受指派后,与荣某按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及时对接,了解案件情况,得知荣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给本已拮据的家庭带来了巨额的医疗费负担,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尽早实现,多次调取核实案件证据,并帮助受援人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荣某两处十级伤残,由此承办人为荣某争取了残疾赔偿金的赔偿项目。经过承办人的不懈努力,最终为荣某争取到61625.67元经济赔偿。
荣某的家属感慨的说:“法律援助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让我们感到特别温暖。”听着当事人对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肯定和支持,使我们有了前进的动力和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