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巩固村级医疗卫生改革成果,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促进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完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乡村医生准入培训及考核的通知》。按照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的规定,结合实际,现就片角镇乡村医生新聘及延续聘用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现已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续聘条件:1、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2、热爱农村卫生事业,遵守有关制度规定,身体健康;3、乡村医生年龄要求不超过60周岁,年满60周岁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4、服从县卫健局和乡镇卫生院管理,工作认真负责;5、在职期间在村卫生室规范执业且未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二)新聘用乡村医生准入条件:1、取得《云南省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2、取得高等专科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3、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4、接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参加考试,取得《云南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合格证》的;5、按照《云南省村级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取得“乡村医生”或者“乡村主治医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6、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7、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8、持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9、持有执业护士资格证的;10、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的;1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1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中医学类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1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中西医结合类相关专业应 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满足以上条件任意一条即可聘用(持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证书的优先聘用)。
(三)不属于执业注册的对象和不予注册的条件:在农村地区的个体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3、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4、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等健康状态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在农村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工作的。
二、报名要求
(一)、续聘人员由个人申请,提供申请人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报办公室,60周岁以上续聘人员实行“一年一聘一考核”;
(二)新聘人员持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前来我院报名:1.申请人填写《云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并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是否拟聘为本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具体意见,所在乡镇卫生院、乡镇人民政府签署相应的审核意见;2.申请人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3.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4.高等专科及以上医学院校颁发(盖钢印)的医学专业学历证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盖钢印)的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书。其他《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得作为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有效学历证明;5.取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相应的《村级卫生人员技术职务资格证书》;6.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三、考试及录用办法
1、考试:如果报名人员超限定名额,需要笔试;如果报名人员在规定名额之内,只需面试;
2、录用办法: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公示、聘用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医院内公示七天,无异议后通知填表及体检。录用人员工作待遇按上级规章制度执行。
五、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8月31日。
六、报名地点片角镇卫生院院办公室(综合楼4楼)。
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888-6881106
( 早上8:00-12:00,中午14:30-17:00)
永胜县片角镇卫生院
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