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楠 编辑:阿迪拉
2023年8月19日,新疆新闻广播《法治进行时》节目联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新疆精神卫生中心)走进乌鲁木齐市第91 中学,组织开展呵护花季亲子普法讲堂活动, 普及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的常识,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8岁女童泳池内不幸溺亡,视频画面记录清晰,事后追责却各执一词,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公共场所铁围栏门突然掉落砸伤未成年孩子,意外伤害责任如何划分
针对未成年人生命权、人身权意外伤害纠纷,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陈磊以案说法,送出警示。
2023年8月10日凌晨,乌鲁木齐市交警部门查获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案件,案件驾驶人不仅“无证酒驾”,还是一名未成年人。对这一案件,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路登辉以案说法,评说酒驾醉驾危害,送出交通安全警示。
暑假期间孩子们居家上网时间增多,活动中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二级警长高福洋通过和家长、同学们互动的方式,送出文明上网、交通安全、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的安全常识。
拒绝毒品·珍爱生命。活动中,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禁毒大队二级警长武妤洁通过仿真模型介绍新型毒品的危害,防范毒品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毛建梅为家长和同学们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此外,为同学们推荐《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道德与法制》《一看就懂的青少年法律常识》等法律读物,助力孩子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乌鲁木齐市第91中初一年级280多名同学及家长参与本次亲子普法讲堂活动,针对青春期孩子的身心特点,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新疆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科主任医师傅岳文为家长如何与青春期的孩子建立良好亲子关系现场辅导。
呵护花季亲子普法讲堂活动录音剪辑在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6日新疆新闻广播(FM96.1)《法治进行时》节目(13:00—14:00)中播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