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深入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

一周一案警示教育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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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规范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

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

法治保障

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

“法宝”和“利剑”

——亮点解读——

《反有组织犯罪法》中

针对金融机构的条款解析

第十七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应当督促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发现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可疑交易活动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吗,经调查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解析

犯罪组织需要大量资金用于维系运转,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核心要求之一为“打财断血”,而“打财断血”不仅要求打击犯罪组织的财产,更需要打击其财产流转渠道。因此,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犯罪组织筹措、转移资金的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和打击,切断其经济流转渠道,使其丧失维系组织存在、发展壮大人员、实施违法犯罪的经济基础。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核查有组织犯罪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信息。

    公安机关核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发现涉案财产有灭失、转移的紧急风险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涉案财产采取紧急止付或者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的紧急措施,期限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期限届满或者适用紧急措施的情形消失的,应当立即解除紧急措施。


解析

    规范了有组织犯罪涉案财产处置规定,规定了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明确了追缴、没收涉案财产的范围,凸显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的特点。

    

第七十一条     

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未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协助公安机关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解析

明确了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并明确了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有效敦促相关责任主体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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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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