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根据新的使命任务、新的战略安排、新的工作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使之更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
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必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在政治上坚决拥护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真正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任务落实到位。二是落实政治要求。把推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落实落地作为检验党性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的重要实践;按照党中央、省委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步推进,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坚持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使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更加适应统筹推进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坚持问题导向是我国机构改革的成功经验。把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适应社会矛盾变化,集中力量解决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等问题,让发展更加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唯有采取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一根本性举措。统筹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全国政协机构,统筹中央和地方,深化重点领域机构改革,使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党和国家机构作为上层建筑,必须不断调整适应经济基础。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从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到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是一个关系全局的历史性拐点,决定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的发展方位、发展方式,迫切要求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迫切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顺应这一变化。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提升,党和国家机构也要适应新的形势,不断改革完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客观要求上层建筑同步变革,更好服务于高质量发展。从这一视角看,本轮机构改革需要满足高质量发展要求。如何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出发点,也是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主要依据。机构改革表面上是改部门、改数量、改组成,实质上是转职能、优服务,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