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学校一年级招生的入学工作,根据宁安市教育体育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生对象
宁安市东京城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符合以下三类条件的且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要求
一类:有户有房(东京城镇内住房、东京城镇内户口)
二类:有房无户(东京城镇内住房、无东京城镇内户口)
三类:有户无房(东京城镇内户口、无东京城镇内住房)
招生地点:宁安市东京城第一小学
(其他乡镇户籍,且监护人在东京城镇内无房产者,到辖区派出所开具适龄儿童及第一监护人的居住证件,携带户口本、居住证及租房合同到东京城镇小学报名,在学额有空位的情况下,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三、工作原则
1.坚持遵循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本学期学校设立3个教学班,每班招生人数为45人,共计135人。
2.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凡年满6周岁且符合上述三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免试入学。
3.坚持按序入学的原则。学校按照类别顺序,从一类条件开始顺次招录,额满为止。
四、报名时间
8月25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五、工作程序
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审核前来报名者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确保招生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所需证件:户口房产双一致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无房照者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发票,交款收据)。
3.贷款者提供贷款合同原件。
4.无法在户口上体现与监护人关系的,需出示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
【注明】报名时请家长自己准备好黑色碳素笔和透明拉锁的文件袋(装原件)用标签工整地写好孩子姓名及电话贴在文件袋上。
(复印户口需将孩子户口首页和孩子页印在正面,父母页印在背面,印一张纸上,父母页标注电话号码;房照、购房合同需复印件。)
六、关于学生住处说明
1.学生住处:指学生监护人即父母住处。父母离异的依据判决结果以监护人住处为主,父母去世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的住处为主。
2.三代同住确认:房产证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100%产权,且三代均在一个户口本内,适龄儿童可依据房产地址入学。
七、工作要求
1.学生逾期不按时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2.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为校长负责制,严格控制班级人数。
3.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4.报名时每生仅限一名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入校报名。报名不分先后,请自觉错时、错峰报名,无须提前排队。
【咨询电话】
刘校长:13555415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