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 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人性化、便利化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经市政府批准、省民政厅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展结婚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
(二)自2022年6月1日起,开展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全市通办”试点工作。
二、实施范围
(一)适用范围。婚姻登记当事人男女双方或一方为邯郸市户籍的居民,可以选择本市任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二)不适用范围。一是当事人双方均非本市户籍。二是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三是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其中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业务仍由肥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统一办理。
三、办理条件
(一)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结婚登记条件,并持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可以在邯郸市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二)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持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各自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可以在邯郸市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业务。婚姻登记机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待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须在原申请离婚的婚姻登记机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办理离婚登记。
(三)补领结婚登记证。当事人双方持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且同时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补领结婚登记证条件和以下三项要求,即可在全市任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补领结婚登记证。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为邯郸市户籍,且原办理结婚登记机构为邯郸市内婚姻登记机构;
3.当事人婚姻信息在婚姻登记系统中可查,且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完全一致。
(四)补领离婚登记证。当事人持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且同时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补领离婚登记证条件和以下三项要求,即可在全市任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补领离婚登记证。
1.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为邯郸市户籍,且原办理离婚登记机构为邯郸市内婚姻登记机构;
3.当事人婚姻信息在婚姻登记系统中可查,且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完全一致。
四、婚姻登记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武安市婚姻登记处
武安市中兴路641号
5556567
邱县婚姻登记处
邱县新城路112号妇幼保健院三楼
8356033
鸡泽县婚姻登记处
鸡泽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三楼
7522011
永年区婚姻登记处
永年区洺园东街85号民政局院内
6821204
曲周县婚姻登记处
曲周县晨光路东段
8801129
肥乡区婚姻登记处
肥乡区兴华街北段路西
8565500
馆陶县婚姻登记处
馆陶县妇幼保健院北楼一楼
2830227
涉县婚姻登记处
涉县振兴路妇幼保健院东院
3897579
广平县婚姻登记处
广平县妇幼保健院
2514589
成安县婚姻登记处
成安县有所为路65号
7285155
魏县婚姻登记处
魏县天安大道169号妇幼保健院
3531524
磁县婚姻登记处
磁县地址为磁县磁州路5号
8320878
临漳县婚姻登记处
临漳县西门北大街妇幼保健院一楼
7883923
大名县婚姻登记处
大名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三楼
6571187
丛台区婚姻登记处
丛台区滏河北大街280号
3118102
邯山区婚姻登记处
邯山区兴华路14号
8036769
复兴区婚姻登记处
复兴区疾控中心一楼
3148115
峰峰矿区婚姻登记处
峰峰矿区新市区63处计生站院内
5121278
冀南新区婚姻登记处
冀南新区马头镇卫生院东院
6015520
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经济开发区和谐大街19号
8066710
温馨提示:为高效、有序、安全的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当事人可通过登录“冀时办”APP、电话预约以及网络预约(网址:http://minzheng.hebei.gov.cn/hbbmfw/)等方式进行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