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封淑琴
创建于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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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鹰潭市特殊教育学校创建于2008年,位于鹰潭市月湖区平安路40号,占地面积14亩。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左右,内设教学部和学前康复部,为听障、孤独症、智障儿童提供学前康复、九年义务教育、职业培训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拥有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教学楼、康复楼、学生食堂。专用教室有多感官室、心理咨询室、语训室、个训室、感统室、缝纫室、律动室、书法室、剪纸室等,室外4000平方米的塑胶运动场等运动设施设备。

二、招收对象

(一)教学部

       具有鹰潭地区(除贵溪市和余江区)户籍的听力障碍、智力发育迟缓、自闭症谱系障碍、唐氏综合症等残疾学生。

(二)康复部

       具有鹰潭市户籍(包括贵溪市、余江区、月湖区、龙虎山景区、高新区、信江新区),0~6岁(不超过7周岁,即在申请批准的当月,年龄未满7周岁)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三、招收条件

(一)教学部

1.入学年龄

一年级新生:满6周岁至8周岁(2016.9.1—2018.8.31期间出生)。

2.入学条件:

凡居住在鹰潭地区(除贵溪市和余江区)并具有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残疾人证》,或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为孤独症(自闭症),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的适龄身心障碍或发育迟缓学生均可报名。

(二)康复部

       0~6岁(不超过7周岁,即在申请批准的当月,年龄未满7周岁)。

四、报名程序

教学部:(一)电话报名登记

电话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8月31日,由家长或监护人拨打下方电话,进行报名登记。

  (二)电话报名之后进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

    2.现场报名审核提交的材料:

  (1)父母及学生户口簿及复印件、学生残疾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一张;已在他校就读学生需带转学证明(学籍证明)。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低保证、低收入证,也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登记。

  (4)疫苗接种卡(仅一年级新生)。

康复部:

1.登记报名。

2.学生符合申报条件,经学校同意、家长自愿即可在本中心领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申报所需材料(材料一式两份):

(1)审批表(填学生信息,最后交给所属区市的残联盖章签字)。

(2)证明(须加盖村委会、乡政府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两级公章。

(3)疾病证明书复印件或残疾证复印件。(4)残疾儿童所在户口本户主页复印件,儿童与父母三人户口页复印件。

(5)监护人(两位)身份证复印件。

(6)儿童一寸彩照(贴于审批表右上角)。

五、报名地点

1.教学部报名地点:学校综合楼一楼教务室

2.康复部报名地点:学校康复部二楼主任办公室

六、报到事宜

教学部:1.请根据目录要求提供资料并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证件的复印件(一份),上述资料用于学校存档,一律不予返还。

2.提交报名材料时,如有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卡等也请带齐相关材料。

3.凡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办理。

4.新生原则上需要家长陪读,如学生程度较好,可向学校申请,学校将视情况而定。

5.新生入学提供健康证。

康复部:1.申报手续完成后方可入校训练。2.新生入校提供幼儿健康证。

七、注意事项

1.家长需带孩子到校办理报名并登记手续。

2.请根据要求提供资料并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证件的复印件,上述资料用于学校存档,一律不予返还;

3.学校不提供复印,请家长提前复印好相关资料;

4.凡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办理。

5.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对学生中如有精神病、癫痫病、糖尿病、心脏病、攻击性行为或其它疾病,家长应如实告知,学校将视学生具体情况研究决定。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自负。

八、联系方式

教学部:18070182768(陶老师)

康复部:18270120856(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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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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