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根据2021年7月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我们倡议:
一、自觉安全守法出行。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守法步行、骑车、行车、停车,做到不逆行、不闯灯越线、不乱停乱放,自觉礼让斑马线。遇民警执勤执法时,请服从指挥,配合执法。
二、依法依规使用车辆。有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请尽快处置。对属于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电动三轮车,应依据现有规定尽快到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1.请家长朋友们自觉不购买、不驾驶、不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搭载幼儿,确保学幼儿出行安全。
2.幼儿上下学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黑车,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3.家长加强对幼儿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养成良好的出行、乘车交通习惯。
4.全体幼儿和家长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宣传者,影响身边的亲人、朋友,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和其他违规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实现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