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根据《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沙县2023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91号)文件精神及教科局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订《金沙县第九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县第九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好招生工作。
组 长:刘耀慰(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赵乾红(园长)
王 敏(副园长)
成 员:吉春燕(总务主任)、杨 璐(保教主任)宋敏、杨林、廖欢、黄颖、袁琴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原则。
三、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幼儿。
注:政策性照顾对象,现役和退伍军人子女,现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本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免抽签直接就读;金槐社区老住户(幼儿所在家庭户籍为金槐村白云寺组、白口塘(堂)组、观音塘组、仙人洞组、沙泡树组、仓库组、槐子树组、余家湾组、后坝组、高石坎组、大沙坝组、铜铜井组十二个村民组)子女免抽签直接就读。
四、招生程序
(一)招生名额及条件要求
1.招生名额:小班幼儿100名。
2.条件要求:幼儿需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本、户口册等资料齐全;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办法
1.由金沙县第九幼儿园组织登记报名;若预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由幼儿园直接发放入园通知书;若预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退役、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本园教职工子女、金槐社区老住户子女列于招生计划内),则由本园报请县教育科技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织抽签,按计划招生人数确定入园幼儿。
(三)招生基本程序
1.招生预报名登记:2023年8月19日已现场预报名登记的,不再进行登记;符合条件但未预报名登记的,8月26日上午(9:00-11:00)持幼儿户口簿到园进行登记,逾期不再补登。
2.抽签时间:2023年8月26日15:00(下午三点)
注:家长必须在15:00前入园,15:00开始抽签;15:00后未入园的视为自动放弃抽签资格;15:00后我园实行人员准出不准进原则,直至抽签工作结束。
3.抽签地点:金沙县第九幼儿园
4.抽签要求:一名幼儿只能预登记一次,抽签一次,如发现重复登记的视为作弊处理,取消入学抽签资格;预报名登记资料与幼儿户口簿原件不相符者取消入学抽签资格。具体详见本园拟定的抽签方案
5.组织新生入园:经抽签获得入园资格的新招幼儿在入园前需到金沙县妇幼保健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报到时,家长须向幼儿园提交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2023秋季学期校历时间,严格按照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金沙县教育科技局、金沙县财政局、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金沙县公办园收费标准的通知》(金发改收费〔2021〕2号)下发最新收费文件执行。
本学期按4个月零21天(折合计算4.7月)收费
保教费:280元/生/月(收取4.7个月)合计:1316元
生活费:240元/生/月(收取4.7个月)合计:1128元
取暖费:20元/生/月(收取2个月) 合计:40元
总 计:2484元 (小班、中班、大班收费标准一致)
(本次报名缴费仅支持微信二维码扫码支付)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以幼儿园发布的补充通知为准。
一审:吉春燕
二审:赵乾红
终审:刘耀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