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旧镇中心学校(中心·八一校区)一年级招生公告

陈银桦
创建于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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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原则

   (一)依据《漳浦县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浦教初[2023] 2号文)及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落实相关招生政策。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根据学位余额情况积极接收随迁子女。

  二、招生对象

  (一)本施教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儿童。杜绝招收不足龄的学生。

      (二)中心·八一校区的具体招生对象:

       1.本施教区对象:旧镇镇旧城、城外、后埭、梅宅村、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2.随迁对象:镇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内经商、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招生计划

  中心·八一校区合并统一招生,招生数350人。

  四、招生条件

  (一)户口在本施教区内

        户主是孩子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特殊情形下的法定监护人,认定为本施教区适龄儿童。

       (二)住房在本施教区内

       1.本施教区内有房有证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施教区范围内有房屋土地证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与房屋产权人同一户口本并实际共同居住的,经审核后认定为本施教区对象。

      2.在本施教区内自建(或自购)房未发证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具备建房或购房的有效证件;适龄儿童必须与建房或购房人同一户口本并实际共同居住,经入户调查核实后再确定为本施教区对象。

        (三)随迁对象

        1.行政、事业单位随迁对象

      在本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干部职工的子女,其父母需具备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及同户籍证明,经核实确认为招生对象。

        2.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本施教区内办企业、开店经营人员的子女,其父母要具备经商营业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及一年以上的纳税或免税证明,住厂房或店面的租赁合同,租赁厂房或店面的土地证或房产证,适龄儿童与父母的同户籍证明等原件。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读时,其父母要具备:与本施教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已满一年以上的正规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一年以上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收据,适龄儿童与父母的同户籍证明等原件。

      以上随迁对象对象由家长先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核实后再确定为招生对象。

  五、报名登记

  (一)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

        1.户口在本施教区和本施教区有房有证的对象报名:2023年8月27日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C栋教学楼一楼。)

        2.在本施教区内自建(或自购)房未发证的和随迁对象登记(登记地点:D栋教学楼一楼)2023年8月27日 上午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核实公布为招生对象的,于9月1日下午(2:30-5:30)正式报名。 

        (二)提交审核材料要求

        报名登记时,首先由家长亲自认真如实填写《学生信息采集表》,并仔细核对所有信息后签名确认。

        第一类:户口在本施教区内的,需同时提供:(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学生信息采集表》。

        第二类:住房在本施教区内的,有证的需同时提供: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房屋土地证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生信息采集表》。

        第三类:在本施教区内有自建(或自购)房而未有证的,需同时提供:(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建房许可或交款发票、购房合同书等有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生信息采集表》

        第四类:行政、事业单位随迁对象,需同时提供: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父(母)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第五类:在本施教区内办企业、开店经营人员的随迁子女需提供:(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免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房屋(或店面)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六类:在本施教区内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同时提供:(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3)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醒:

  1.适龄儿童户口本复印要求:A4纸正面上方复印适龄儿童户口本第一页(户籍地址页),下方复印儿童户口页;反面复印儿童的父亲和母亲户口页。 

       2.义务教育阶段,监护人不得以新生报名的方式让孩子复读一年级,发现孩子在他校已就读并再次报名一年级新生,将取消该生在本校一年级就读资格。

       3.提供的核查材料务必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在本校登记资格。

       4.家长不得瞒报学生个人情况,本着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负责的态度,有特殊体质的学生,应提前出具医学证明告知学校。 

      5.请家长提前复印相关证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复印件和1支黑色水笔或签名笔。经审核后复印件装入学校提供的文件袋,并在文件袋封面贴上标签注明:学生姓名和家长联系电话。

     6.报名登记时,请勿带孩子前往,只限家长一人带齐相关材料到校。  

  新生正式开学时间:

  2023年9月5日上午8:50进校,开展集中活动。

                                      漳浦县旧镇中心学校

                                      漳浦县八一希望小学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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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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