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您的老朋友——楼梯间。
当您刚入新居,
我整洁明亮,空间宽敞!
环卫或物业人员每天来看我,
为我扫去身上的尘土,
夸我干净利落!
后来,
您的东西越来越多,
我快喘不过气来了,
邻居通过时一脸嫌弃和愤
就连您的家门口、管道井都成了储物间!
物业工作人员几次来劝阻,
引发了您和他们的争吵!
他们搬走杂物,
您继续堆放,
就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终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我被烧成了废墟,
甚至烧伤了逃生的领居。
领居重伤,
您被判决赔偿,
赔偿金额大的无法想象
楼梯、楼道间堆放杂物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希望各位业主遵守小区管理规定,请大家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不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共同创造一个整洁、祥和的生活环境。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从我们身边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