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新起小学根据勃教字[2023]8号文件关于《2023年勃利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黑教规〔2020〕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2022〕69号)、《黑龙江省规范民办教育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厅字〔2021〕30号)精神,,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分批安排,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现将我校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位于我校学区内,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经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新起小学学区:为建工路以东(国税局以东),康华街以南(富康小区、百货大楼以南),吉祥街以北(卫生队以北),东大路以西(四中西侧物流公司为交界(不含物流公司)以西)
(三)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四)报名方式具有勃利县户籍、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入学:
(1)入学信息登记。适龄儿童家长在学区内学校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报名,如违反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
(2)报名验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持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完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到学区内学校报名验证。
(3)新生入学公示。报名验证通过后,入学信息不再变动,学校对新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街道的居住证、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现居住地社保证明,到教育局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具体要求
1、一至五批次条件报名时间:8月22日至8月25日到校报名,26日提交名单,上交证件审核。
2、四、五批次到县教育局五楼基础教育股审核报名。
3、适龄儿童只允许与一名家长带领到校报名即可。
4、学区内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未到学校报名,后果自负。
三、招生方式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8月22日,学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完税发票)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8月23日上午,学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儿童户口及父母户口(至少一方)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在一户口簿内。(出具父母无房证明)
第三批次::8月23日下午,学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按照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第四批次:8月24日 学区范围内拥有户籍(两年以上),父母无不动产证(房产证),但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或街道出具的居住证先到县教育局报名,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出具《新生入学接收通知》,家长凭《新生入学接收通知》与当日上午9:00以后再到学校报名入学。本批次,县教育局按照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如果学区范围内学校没有学位,县教育局将其统筹调配到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五批次:8月25日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或街道出具的居住证、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到县教育局报名,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出具《新生入学接收通知》,家长凭《新生入学接收通知》与8月25日再到学校报名入学。如果学区范围内学校没有学位,县教育局将其统筹调配到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学校按批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分配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派位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等进行全程监督。
四、政策说明
(一)不动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如学区内学校确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群众需求,可提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预告登记证明及全额购房发票,由勃利县教育局根据不动产预告登记时间顺序安排入学。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为招生录取的房产依据。
(二)学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双方的户籍地址与上述房屋和所有权人一致,在我县范围内确无其他住房,符合相关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安排入学。
(三)房屋在抵押期间,可凭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契税发票及勃利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由就读学校审核认定,代替不动产证(房产证)报名。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提供的入学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取消该校入学资格,并给学校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等证明,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六)符合入学条件,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错过阳光分班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在规定时间内调配。如果所在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则分配到其他学校,采取阳光分班方式入班。
(七)当学校校额和班额不能满足学区内所有学生入学需求时,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时间先后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八)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应由 其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推迟入学,由学校报县教育局批准,方可推迟到第二年入学。
(九)、政策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 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四级警察子女。
2.引进在勃利县工作高层次人才子女。
3.符合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规定时间报名,由县教育局依据学生家长意愿安排学校,参加阳光分班,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流程:
入校——教学楼一楼门厅入口东侧一年四班领取并填写《入学信登记表》——一楼西侧一年三班验证、录信息。
新起小学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