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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村完小招聘食堂从业人员

创建于2023-08-21 阅读3537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杉阳镇盘龙村完小食堂聘用从业人员1人。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学校食堂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食堂岗位工作需要。

4.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二)岗位条件:女性,年龄18--54岁,有学校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被开除公职或曾受过治安警告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有精神病史、吸毒史和传染性疾病的人员。

4.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人员。

5.按照相关规定不宜聘用为校园工作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可先电话报名,报名后面试,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地点:杉阳镇盘龙村完小。

3.报名电话:18206952473(龙老师)

四、招聘程序学校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用工的方式为劳务派遣(云鹏保安公司派遣)。

六、聘用待遇

1.所有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2.试用期为1个月。

3.工资待遇:每月每人1600元,享受正常寒暑假,正常双休,工资每年按12个月计算;提供食宿,工资待遇若有变动,以上级部门调整为准。

4.“五险”由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自愿购买。

5.“商业保险(保额为120万的雇主责任险)”缴纳:由用工学校支付,每人每月100元,由用工学校按劳务派遣人员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

6.“劳务管理费”缴纳:由用工学校支付,每人每月100元,由用工学校按劳务派遣人员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

                      杉阳镇盘龙村完小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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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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