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着堪堪而去的夏天的尾巴,怎么一下就立秋了。要等一年才能再吃到紫溜溜的葡萄和脆生生的西瓜,很难看到独属于夏天的偷喝了橘子味果酒的晚霞,我热爱的夏天太短了。我本希望人生的每一页诗篇落款都是无尽夏。
可不管你怎么想,秋天的的确确要来了呀。
西北的秋天,像一汪融融的、滟滟的焦黄色星星,其间混合了甜甜的阳光,软软的白云和满山遍野被一整个夏天烤得脆脆的树叶。叶子们接过了夏天手里的焰火,让它长燃不息,把一座座山都烧成火红和金黄,像是隆重地进行着它们新生前最后一次盛大的绽放,为夏书写一纸压轴出场的轰轰烈烈的序章,在白雪皑皑的冬天也能做无数个火也似盎然的梦,拥有最热烈的希望。叶子在秋天零落,化作泥土滋养着树根,有人说它们就这样逝去,不复存在了。我不这么认为。
我想,每一片叶子都有一个金色的灵魂,它们飘落的时候,灵魂就飞到天上去,实现了终其一生的梦想,凝成一抹明丽的阳光,给秋天增加一分温暖,一分晴朗。
故乡夏天炎热冬天寒冷,实际意义上的秋天其实很短,往往是刚下过一夜雨的清晨才有偷得浮生一日凉的感受,太阳出来以后又是难耐的燥热。我独爱初秋天晴雨雾的清晨,密集的雨点不绵不休地在窗前欢唱一整夜,早上推开窗,饱蘸了秋雨的湿润空气扑面而来,潮气顺着指尖爬上来,断续的凉意踮着脚一阵一阵往血管里钻,赶走了一早所剩无几的困倦。趴在窗前,这时候的天空是有些暗淡的乳白色,东边有微微的红光,看不见一丝云。这样的天像一方洁白的、厚实的绸布--颜色像,质地也像--干净、透彻。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料子了,过些时候,太阳就会秉着秋风用金色的云朵在上头织出最绚丽的朝霞。
人们也不愿辜负一夜秋雨赏赐的清凉。小区的老人起大早出们买菜,我总弄不清,自己耳中一直很刚直很豪迈的家乡话,为什么到了两个一早寒暄的老人口中就会变得那么温软亲切。我听着楼下奶奶问候邻居的熟悉声音,心尖像是被谁捏了一把,一下子整个人都柔柔软软地微笑起来。总是这样呀,我想,人间烟火和淡淡的立秋最是相配。
初秋是一年四季最温和的时节,正像林语堂笔下所言:“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秋天的斑斓色彩像是光阴施与人间的颜色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坐在秋天里,望着秋色,吹着秋风,岁月一点一点,很悠闲地从天空下,白云里,树叶间溜走,最后只剩下浅淡的金色阳光,和清澈而缱绻的回忆。
秋日与谁同坐,秋风落叶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