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招生对象
汝南县2023年学区内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汝南县第一初级中学学区
①汝宁街道:汝河故道以北、王家巷以西汝宁街道辖区;
②汝河东路以东、汝河南路以南、西园路以西、古城大道以北;
③ 天龙花园小区;
④泰和天墅小区、创元·书香苑小区。
招生流程
1.政策宣传:8月19日——21日
2.资格初审:8月22日——23日,上午:7:00-11:00,下午:2:30-6:00,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到学校初审。
3.入户调查:8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学校组织人员对材料初审合格的逐人入户调查,在规定时间内入户调查时联系不上或不在提供的住房地址居住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4.资格复核:8月26日,县招生办公室对报名材料复核,凡是审核不过关的、没有按要求到校领取报名材料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5.招生录取:8月27-28日,8月29日发放通知书,被录取学生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
按教育局招生要求,请下列各区域居民在规定时间段内到我校报名。
第一批次(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毕业且在城区有户籍、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学生。)
(1)、8月22日上午:7:00-11:00大付庄社区(汝河人家、滨河花园、蓝波湾二期、张庄、小付庄、马湾、马潭、马潭新区、楚庄、杨塘、园艺场、八里铺、井湾、洪庄),汝河名苑、福桂家园、泰和天墅小区、创元·书香苑小区(第一批次学区内学籍和住房一致的);
(2)、8月22日下午:2:30-6:00大付庄新区(梁祝大道以西、汝河北路以北、汝河东路以东、天中山路以南,包括山水苑、名门盛世、山水蓝湾、龙湾学府),天中花园、天龙花园、聚龙九号院(第一批次学区内学籍和住房一致的);
第二批次(非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且在城区有户籍、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学生;拆迁户子女。)
8月23日上午:7:00-11:00,学籍不在学区内、住房在学区内;拆迁户子女;
第三批次(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毕业但在城区无户籍和房产的学生。)
8月23日下午:2:30-6:00,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报名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适龄儿童少年本人页”,下同);
2. 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拿走);
3.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宅基证(暂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须提供房产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契税发票和三个月以上水电气缴费票据,缴费票据只需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在物业上交水电费的,必须提供燃气票据)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户子女在安置地学区学校入学,还需提供与政府部门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非住宅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
4.近期免冠照片一寸2张,水写笔1支,档案袋2个(一个装原件、一个装复印件)。
报名要求:
1.报名须按照规定的资格审核时间段到校上交报名初审材料。
2.由监护人(应具有填表能力,若监护人无填表能力的由学生本人到校)一人到校报名。
特别声明
1.报名时,家长需与学校签订承诺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学生入学资格。
2.报名家长需在指定地点审核材料合格后才能领取并填写报名表,报送局审查合格后方可录取。
3.没有六年级学籍的、挂靠亲戚户籍的(出生就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本上的除外)、二手房只有买卖协议的、购房没有实际入住的不能报名。
招生咨询电话:322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