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1~8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40。
网上登记第一批次填报城东幼儿园的幼儿。
(一)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家长持《灵台县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登记表》进园,在指定地点排队查验证件进行审核,当场确认现场审核结果并签字。资格审核所需证件如下:
1.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2.享受特殊照顾政策人员所需证件:
(1)现役军人子女:军人所在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出具的证明(须加盖灵台县人民武装部公章),军人本人身份证件、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2)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县消防支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有效证明、证书、证件、户口本,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4)“长幼随学”人员子女:书面申请(说明其长子或长女已就读入园情况)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幼儿出生医学证明(享受“长幼随学”政策的所有孩子)原件、复印件1份。离异再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二)为了提高审核效率,我园设4个审核点,所有参与资格审核的幼儿家长可随机在4个审核点有序排队进行审核,请各位家长提前准备好所需证件资料,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拥挤。
(三)请各位家长配合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园内环境卫生,不得在园内吸烟、乱扔垃圾。资格审核结束后请家长立即离开,不要在幼儿园逗留。
(四)21、22号两天进行招生资格审核,时间充足,请家长合理安排来园时间,每名幼儿确定1个家长参加审核,与资格审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对故意扰乱审核秩序,不听从劝导者,不予办理资格审核。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摇号资格:
(一)提交的证件材料不全、虚假的。
(二)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的。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办理信息审核的。
灵台县城东幼儿园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