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教基函〔2023〕31号)和《通辽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通教学前字〔2023〕15号),结合我园实际,制定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流程,县教体局通过官方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招生入园服务“一键入园”原则
招生入园工作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公布、网上反馈,“减流程、减证明”,确保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2周岁及以上(202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时间:2023年8月21日8:30—8月22日17:29分
四、招生办法
为保证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快捷有效,全市建立统一的幼儿园招生登记信息系统,按照“一键入园”原则,实施网上阳光招生
适龄幼儿监护人务必关注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开网、关网时间,在规定时间登录通辽教育云平台网站(电脑端:https://xqbm.tlsjyy.com.cn或者家长手机端https://xqbm-mobile.tlsjyy.com.cn)填报幼儿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幼儿园应从方便家长的角度,安排工作人员对家长网上报名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每名幼儿一次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录取与否与家长报名先后顺序无关。如学生家长、监护人逾期未报名、未提供相关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双胞胎、多胞胎幼儿监护人可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摇中一名幼儿,另外幼儿则可在幼儿园审核后办理入园手续,幼儿园要将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开鲁县教育体育局备案。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1.开鲁县主城区
适龄幼儿户籍信息和监护人住房信息,将学位划分为4个类型:
学位类型1——有房有户适龄幼儿或监护人属开鲁城区户籍且监护人在开鲁城区内自购(建)房居住。
学位类型2——无房有户
适龄幼儿或监护人属开鲁城区户籍且监护人在开鲁城区内租房居住。
学位类型3——有房无户
适龄幼儿或监护人非开鲁城区户籍且监护人在开鲁城区内自购(建)房居住。
学位类型4——无房无户
适龄幼儿或监护人非开鲁城区户籍且监护人在开鲁城区内租房居住。监护人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优先录取。
2.幼儿监护人需要提供原件资料图片上传平台,由所申报幼儿园进行资料审核,入学前将进行原件材料审核,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入园资格。
(1)基本资料(学位1-4提供)
适龄幼儿和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注:如果幼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房屋产权人与幼儿也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出生证和父母的结婚证;如果监护人(即房屋产权人)不是幼儿的父母,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的户口本及与幼儿的关系证明材料。
(2)住房资料(学位1、3提供)
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土地证等房屋产权证件其中之一原件。
(3)关于房屋产权证件的补充说明:
以单位名义集体购房需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的原始登记表(或花名册),本人购房收款单据、购房合同及其他缴费单据原件。
房屋产权证件在银行(或其他相关部门)抵押,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审批表及拆迁、安置等单位的证明,交款单据原件。
自建类房,未取得房证的提供宅基地证明及批复文件原件。
公租房提供与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
幼儿及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在一起居住,房屋产权属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提供三代合户的户口本。可按照学位类型1或3对待。
(4)幼儿园监护人外出务工、经商、工作等的证明材料(学位4提供)。
(五)公布结果。通过通辽教育云平台查询录取结果。确认被录取的幼儿家长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幼儿园报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六)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名单。开鲁县教育体育局将通过开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名单。凡参加摇号未被录取的幼儿,由幼儿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具体信息请关注开鲁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报名咨询电话:
吕园长:15047156659 (微信同步)
园所地址:北体东门对过同发超市东走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