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我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幼儿教师1名。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文化素质好,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实践工作能力。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情况不宜报考的。
4.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及以下;(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3)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副园长管理经验或区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年龄适当放宽1-2岁。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8日至8月25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3.报名地址:金华市教投第三幼儿园(和信路587号) ;联系人:倪园长1356676 9713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准确完整地填写招聘登记表(含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其扫描件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职(执)业资格证书(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保险信息查询记录、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等)、荣誉证书等。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满足条件人员以短信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按时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考试分专业技能考试与面试(均为百分制),专业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出现本人放弃或不合格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若确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体检参照岗位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