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考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教体文〔2023〕143号),为保障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确保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原则,由县教育体育局监督指导,学校按照区域划分组织招生。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
普通小学:凡符合兰考县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但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片区划分
第一片区:(东)胜利路→(南)陇海铁路→(西)黄河路→(北)文明路
第二片区:(东)迎宾大道→(南)韩村路→(西)黄河路→(北)陇海铁路
第三片区:(东)黄河路→(南)陇海铁路→(西)经四路→(北)车站路
(三)入学条件
1.学区生
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的户籍和监护人自有住房一致的为学区生,以下情况视为学区生安置。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与父、母自有住房在同一学区的。(提供户口本、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下载方法见下图)
(2)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学区的唯一居住房产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同户籍同居住。(提供户口本、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
(3)适龄儿童是孤儿,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提供户口本、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相关对应证明或材料)
2.统筹生
除学区生以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归为统筹生,以下情况视为统筹生安置。
(1)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学区内常住户籍,但与父、母自有住房地址不在同一学区的。(提供户口本、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
(2)因城区拆迁,户口有正当理由尚未迁移的,可到现拆迁安置住址对应辖区中心校统筹入学,若安置住房不具备居住条件的也可按原户籍对应学校入学(提供户口本、拆迁协议或证明、补偿款明细、安置住房证明)
(3)外来购房户其子女入学的。
(4)无自有住房的随迁子女入学。①在兰长期居住的(提供户口本、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居住证);②父、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户口本、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单位证明、住房公积金截图);③父、母在兰企业工作的(提供户口本、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社保缴纳查询表);④父、母在兰是个体或公司法人的(提供户口本、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营业执照)
(5)符合以下优抚对象及其子女的。
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武警官兵子女、消防救援子女、公派出国援外子女、艾滋病帮扶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引进投资企业子女、见义勇为及其子女(提供户口本、相关对应证件或材料)。
其它相关要求:
1.城区入学安置时,学区生应优先于统筹生安置,同时符合多类条件的统筹生应先以房产类条件安置,符合两个以上辖区的,只能选择一个辖区报名,一经登记不再撤回。
2.缴纳社保和实际营业时间到2023年8月31日应满六个月。
3.非兰籍适龄儿童入学。(提供户口本、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4.对本年学校片区有调整的,准入学家庭中已有在校生的,在学校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调整到同一学校就读。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学区生、统筹生报名时间:
8月22-24日
早上8:00—12:00 ;
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兰考县兰阳街道第三小学
四、报名流程
先预约,按照预约的时间段来就报名行,不用提前到,避免拥堵。
(一)审验材料(原件):
1.户口本;
2.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
3.符合对应条件的其他证明。
(二)审验材料复印件装订要求
报名材料除提供原件(原件当场验后会返还),还需提供以下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学生页、监护人页。和不动产信息查询表装订在一起,并在第一页写上学生姓名及家长电话
温馨提醒:
1.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好报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带孩子,每个学生只来一个家长)。
2.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先后,不影响孩子统一分配入学,家长不必扎堆报名。
温馨提示
报名时,做到文明有序,请将车辆有序停放在管控路段之外的停车位上,进入校园内禁止吸烟,禁止乱扔垃圾,不能随地吐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