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丹桂飘香,充满希望的新学期已经开始。新的征程,新的挑战,为加大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使广大学生家长进一步深入了解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梁山县寿张集镇育英小学现向全体师生、家长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更多的家庭了解义务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项目及资助条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度、时效性,确保“应助尽助”,全力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目标,我校召开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资助宣传推进会和资助调度会。
通过此次会议,全体教职工对我校各项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了对资助工作的重视程度,为接下来资助工作指明了方向,培训效果显著。
资助项目:免除学杂费
资助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资助项目: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范围: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资助项目: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1250元、初中每年每生1500元
发放时间:春季5月底前,秋季11月底前
发放方式:由银行代发至专用资助卡账户
申请时间:秋季开学一周后至9月30日前。
办理流程:学校提前告知资助政策、学生个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并填写《济宁市教育资助申请认定表》、学校核实身份信息、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资助项目: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625元、初中每年每生750元
发放时间:春季5月底前,秋季11月底前
发放方式:由银行代发至专用资助卡账户
申请时间:秋季开学一周后至9月30日前
办理流程:学校提前告知资助政策、学生个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并填写《济宁市教育资助申请认定表》、学校核实身份信息、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寄宿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不可兼得)
资助项目:济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年每生365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每年每生2000元;低保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每生600元。
发放时间:春季5月底前,秋季11月底前
发放方式:由银行代发至专用资助卡账户
申请时间:秋季开学一周后至9月30日前
办理流程:学校提前告知资助政策、学生个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并填写《济宁市教育资助申请认定表》、学校核实身份信息、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重要提示:按照《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生或监护人在申请资助时,需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者,学校将取消其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监护人)责任。
注意事项: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政策从2024年秋季执行。咨询热线:15563137196、15206799987、18766806226
学生资助工作事关民生大计,是党和政府为实现教育优先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大举措。我校将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教育、资助管理工作,把国家政策落实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助尽助,确保不让一名孩子因贫困而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