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八一希望小学老校区2023年招生工作简章

一缕阳光
创建于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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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蒙阴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3.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二、招生范围:

      北至新城路,西至蒙恬路,南至汶河北路,东至新华路。

三、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21日。

      线下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

    (一)温馨提示:报名一定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二)现场审核一定带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学校留存复印件。

    (三)现场审核一定带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学校留存复印件。(复印格式及要求:1.户口本。复印地址页、索引页、孩子页,复印在一张或两张A4纸上。2.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四)现场报名和审核时请各位家长遵守秩序,不得插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丢果皮纸屑,报名结束后第一时间离开校园。

    (五)根据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蒙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蒙阴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配合教育主管部门采用到有关单位进行对比、实地家访认定的方式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经核查凡是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后果自负。

四、报名条件: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蒙阴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监护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如填报过程中,经过大数据比对系统自动默认的,可不需要上传证明材料)

    (3)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四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蒙阴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③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蒙阴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有就学需求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亲属关系的材料)。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如所报学校不能容纳,由县教体局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至少一方在蒙阴城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2)所需材料:①身份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从业证明:在蒙阴城区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蒙阴城区经商者,父母申报相关材料后由学校线下审核。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截止2022年8月1日以前完成办理并填报。

五、报名流程:

      1、线上报名流程: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依次点击【智“惠”生活】→学→点击“义务教育报名”→选择“临沂市蒙阴县”→点击“确认,去报名”→进入报名页面→完成信息填报,选择报名学校,完成报名。

      2、线下报名流程:8月24日,时间一天,线下集中处理特殊情况。对网上审核不通过、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的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等情况由家长带材料到学校集中审核处理。

六、咨询电话:

0539—4431268  15266657899   13954462598

 

  图文:石伟

      初审:宋君华

      终审:苏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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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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