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启示录--异常开户需警慎,出借账户有风险(副本)

福清西大
创建于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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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230810客户黄*明来到网点智能柜台要求办理开卡开网银业务,智能柜台服务专员便询问客户开户用途及是否本人使用,客户犹豫片刻,神情有点异样,后坚称自己使用,服务专员对该客户开卡用途真实性有所怀疑,向其告知相关风险,出租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客户本人的资金随时潜在被盗风险,严重的还会触及相关刑事责任,客户只好承认开卡开网银是为给老乡使用,服务专员告知客户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银行是不予办理的, 客户表示理解,对银行能为客户资金安全着想表示感谢,同时表态今后要远离出租出借身份证件、出租出借账户(卡)、为他人提现等行为,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


启示:

    根据监管有关规定及银行卡(账户)章程和领用协议相关条款,银行卡(账户)仅限本人用,不得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账户)。买卖银行卡(账户)属于违规行为。同时,买卖银行卡(账户)行为过程中可能会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账户)、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非法买卖银行卡(账户)具有极高风险。一方面,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账户)、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逃税、诈骗、送礼和开店刷信用等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银行卡(账户)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利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账户),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一旦所售银行卡(账户)出现信用问题,还可能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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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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