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上午,在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遗体之友协会2020~2023年度工作总结暨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后,我们雨花台区捐友协会分会组织了一场组长年中培训会。
今天我们大家相聚一堂,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一起学习了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之友协会会议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本协会议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各级各类会议的召开,提高办事与决策的合规化、民主化、科学化,保证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根据本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区级分会会员大会
第二条 区级分会会员大会每月(季)召开一次,并须有2/3以上的班子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三条 召开区级分会班子成员大会(分会班子成员代表大会),须提前研究确定议题,并向区级分会班子会员(会员代表)发出通知。
第三章 工作会议内容
第四条 传达市红十字会及市级协会的工作指示,部署日常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听取区级分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汇报,研讨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一)研究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文件等;
(二)研究开支、物资分配、人员调整等事项(参会人员应在每次会议记录末页签名备案);
(三)研究协调宣传工作要求;
(四)就专项工作进行专题研讨;
(五)组织骨干业务学习与培训;
(六)开展阶段性总结;
(七)讨论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 年 会
第六条 年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地点,由市红十字会决定,市级协会负责组织。
第七条 年会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结本协会的年度工作情况,介绍次年活动计划;
(二)宣贯本协会的最新工作要求及发展趋势;
(三)表彰各区先进志愿者及先进区级分会组织,典型事例发布共享。
第五章 会议管理
第八条 每次会议应履行签到程序,严格会议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确实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于会议召开前向会议召集人或组织者请假。
第九条 与会人员要严肃认真对待会议议题,会议应当听取不同意见,要议而有决,达到集中统一。特殊问题、疑难问题可会后进一步商讨解决。
第十条 每次会议应以通知、议程、签到表、参会名录、报告、纪要、决议等形式保存原始资料,并存档备查。具体形式视实际情况而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2023年8月1日南京市红十字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红十字会捐献服务部负责解释。
大家听的都很认真,并做了笔记,学习了会议制度,不断提高了我们的认识,让骨干志愿者更加积极、热情地投入无私奉献中,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捐友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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