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加尕斯台镇双桥路以南,波斯坦路以北的区域。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本乡镇小学应届毕业生、跟随父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乡符合政策规定准入学生。
(二)报名时间:
小学:2023年8月15日-8月18日
初中:2023年8月15日-8月18日
(三)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通过对应班级扫码进群,进群填写基础信息。
(四)新生报名须知
1.本县户籍:
入学适龄儿童持户口本、宅基地证明等证件,按照户籍所在学区登记入学。具体如下:
(1)凡提供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宅基地证明,且三代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学区就读。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镇务工,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租房合同、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如租住地学位已满,由教育局统一登记调剂至相对就近学校就学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对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学校入学资格,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2.非本县户籍:
根据《察布查尔县2021年随迁子女入学实施方案》精神,符合入学条件的疆内外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入学待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镇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务工证明、租房合同,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就近安排入校。居住地附近学校学位已满时,按规定接受调剂到指定学校入学。
(五)报名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如果不是户口本上的业主。如领养,多胎等原因而造成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可凭民政,计生等部门的证明办理入学。父母双方离婚或其他原因,适龄儿童的户口在其他监护人或者在父母一方的户口本上的,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方可办理入学。
2.无户口,无身份证号的学生。请监护人尽快到公安部门给学生办理户籍手续。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疑问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可向学校负责人反应,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教务处:王老师 15214862175
(六)报名携带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父母,子女),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居住证或居住证明(随迁子女需准备)、租房合同;
3.低保证,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4.学生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8张(照片背后写好学生的姓名)。
注: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名!
一年级各班二维码
七年级各班二维码
二、转学办理
(一)办理转学时间:
自2023年8月10日起。
(二)办理转学方式:
2023年秋季其他年级学生转学,家长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明等证件到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登记,根据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学位实际情况办理转学。对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学校入学资格,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三)转学须知:
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县直中小学校之间相互不允许转学;转学学生如拟就读学校无空余学位时,将调剂至周边学位未满的学校就读。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也可以拨打县教育局电话咨询投诉。
县教育局普教股:0999-3622542
县教育局学前办:0999-3628735
县教育局纪检办监督电话:0999-3624970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999-362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