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教学常规检查,规范学校教学管理

怀明
创建于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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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检查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为加强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学院的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分期初、期中、期末和平时检查四项。

一、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

(一) 检查的主要内容:

1. 上学期的成绩登录、考试分析、试卷归档、考试工作等各项期终工作的完成情况;

2. 教师的备课情况及教学计划和校历、授课进度表、教材、教学大纲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3. 课表执行情况(师生是否按课表准时上下课,是否严格维护课堂秩序);

4. 教学设施、各类教室及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

5. 学生选课、重考的准备情况;

6. 教师出勤、学生出勤情况等。

(二) 检查时间:开学前三天——开学第三周。

(三) 检查方式:以各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组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课堂巡查等方式进行。

(四) 检查安排及措施:开学前各系(部)教学检查小组检查本部门的教学准备工作。开学第一周,教务处到各系(部)进行教学秩序检查;第三周,各系(部)上交《教学准备工作检查表》。

二、期中教学检查

(五) 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各类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表)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2. 教师教案、课堂教学、作业批改情况;

3. 教材、教学大纲及教学参考资料、教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4. 教学秩序以及停课、调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无随意停课、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

5. 实验、实习(训)教学进行情况;

6. 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师的意见;

7. 检查学生的毕业实习,了解实习进度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以及实习基地领导对学生的反映。

(六) 检查时间:第九周到十一周。

(七) 检查方式:采用随机抽查、分组互查、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后勤保障情况的意见以及检查执行教学规程的情况。

(八) 检查安排及措施:教学情况检查以各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随机抽查,各系(部)在对教师进行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形成《系(部)中期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并于第十二周周末将汇总表交教务处。

三、 期末教学检查

(一) 检查的内容:

1.期终考试准备情况:各系(部)的考前教育情况,试卷的规范性、科学性,考试安排情况,考试(或考查)过程、阅卷和成绩评定、考试分析。

2.本学期全面教学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各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一学期以来的教学秩序、教学文件、教研室活动记录、教师授课进度和备课(教案)情况,实训课开出率及实习、技能训练等,各系(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3.下学期教学部署情况:下学期教学安排、教材征订、教学任务落实等情况。

(二) 检查的时间:第十九到二十周。

(三) 检查方式:巡查考场和阅卷现场,以系(部)自查与教务处抽查的方式进行,以各系(部)自查为主。

(四) 检查安排及措施: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查结果由各系(部)分别汇总后填写《期末教学情况检查表》并于放假前报教务处。

四、 日常教学检查

教务处、各系(部)在认真做好期初、期中、期末检查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工作,定期听取教学督导组和各班信息反馈联络员的反馈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同时作好教学值班记录。

五、 检查情况的总结

(一) 教务处和系(部)要对每个系(部)和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检查结果应通过适当途径反馈给各系(部)教师本人。

(二) 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检查汇总表和教学值班记录,写出全院教学检查汇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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