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岽村公益理事会成员及会员构成公告
(一)理事会设顾问若干名、名誉会长若干名、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可兼任),会计一名,出纳一名,理事若干。名组成,全权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顾问 名誉会长 会长 常务副会长 副会长
树仁、国江、友贤裕荣、日标树忠、运荣、榕钦永湘、灿鑫、榕辉育海、顺龙、尚林金华尚林梅文
秘书长 会计 出纳 监事 理事成员
金华、永雄、育增
育增 金桥 永雄 树龙 榕元 金桥、树龙、梅文
榕元、运添、永星
(二)理事会成员由白岽张氏宗族成员推荐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五年一届,到期召开家族代表大会进行调整增补,推举产生新的理事会,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也可以提出辞退。理事会成员须存档入谱。
(三)凡白岽张氏家族成员只要认可本章程,愿意履行其中的职责不分男女均为自然会员。
第十三条 理事会成员的选拔标准(一)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有本会的章程;
2.有参加本会的意愿;
3.热心家族公益事业,在家族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并且能积极地参加大家族的各项社会性的活动;
4.能为家族事业献计献策,并能身体理性办实事,做到公正、公平、处事大公无私;
5.对家族事业有无私奉献精神。
(二)理事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的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在家族中有较大影响;
3.热心家族事业,熟悉家族事务,处理家族事务有一定的经验;
4.具有洞察、判断,决策、组织指挥能力;
5.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5周岁(身体健康可适当延长);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7.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白岽村公益理事会(宣)
2023.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