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镇校外托管机构及群租房工作会议

官墩九年制学校
创建于2023-08-16
阅读 3368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群众反应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为重点,韩山镇政府于8月16日上午在官墩九年制学校召开校外托管机构及群租房安全工作会议。

会前家长签订一份《关于拒绝参加校外无证托管机构的承诺书》

观看群租房失火视频,增强安全意识。

本次会议由官墩九年制学校副校长葛鸽主持,共三项议程。

会议第一项议程:官墩派出所苏晓峰所长就校外托管机构及群租房安全讲话。

  苏所长在讲话中提到校外托管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调查发现,我镇校外托管机构存在诸多问题和隐患,必须加强对他们的规范和监管。一是有一部分校外托管机构条件太差。有的租用住宅或民宅举办托管机构,硬件条件较差,活动空间太小,不具备托管条件,存在安全隐患。二是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隐患。有的托管机构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属于家庭作坊式,食品安全卫生无法保障,饮食卫生情况较差。三是有的托管机构存在安全隐患。有的托管机构管理人员消防意识不强,消防设施设备不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建议家长一定要自己亲自带孩子,一切以安全为主。

会议第二项议程:镇市监分局赵局长讲话。

     赵局长就校外群租房的安全隐患作以下几点讲解:

1、住房是否安全牢固;

2、燃气使用是否安全;

3、用电是否安全;

4、是否藏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以及管制刀具和有危险性的器具;

5、在校学生是否和其他学生之间以及与社会上其他人员有矛盾:

6、住宿点的周边环境是否安全。

会议第三项议程:镇人大刘川主席作工作要求

     刘主席强调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要对孩子负责,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 根据“谁出租、谁管理;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屋出租人是学生租住房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必须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1)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合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单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要及时登记。

(2)出租人不得将不符合安全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筑和违法建筑出租给学生居住。

(3)出租人不得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

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的房屋出租给学生居住。

(4)出租人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每间出租屋至少配置1具灭火器,并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消除隐患。

(5)出租房户内外的电气线路布线应当符合电气安全标准。

(6)出租屋的窗户、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等障碍物,确需设置防盗设施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总   策  划: 葛   鸽

会场布置:朱   雷

家长签到:周迎春   朱小刚

编        辑:周金玲

审        核:薛大勇

阅读 3368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