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清流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学习宣传《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并就如何落实《规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扎实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全县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规定》发布后,该局以微信、短信、集中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监管责任清单,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将全县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划分为A、B、C、D四个层级,该县现有6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其中A级1家、B级3家、C级1家、D级1家,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档案。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的总体目标要求,该局选择一家规模较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试点,先行一步,强化示范引领,促进互学互鉴。派出监管人员深入该企业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和帮扶,目前,该企业已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明确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初步建立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