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梦想零距离——托云乡小学2023-2024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创建于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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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乌恰县托云乡小学实际情况,现将托云乡小学2023-2024学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幼儿园毕业儿童(注意:201 6 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但没有大班毕业的适龄儿童,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必须升入小学一年级,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升入小学的需提前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原则上入学年龄最大不超过7周岁。

1.年龄条件:幼儿园毕业儿童、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

2.身体条件:按照接种要求,完成相应疫苗的接种。

招生片区:

托云乡:托云村、苏约克村、库瓦特村的所有适龄儿童。

本学年计划开设班级数根据教学楼实际情况,有待确定,实行45人控额小班教学。

时间2023.8.15-2023.8.17(只限3天,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二维码

咨询电话:

买买提艾沙·艾热普巴依:18299714997 

刘洋:15736410278

 塔拉依拜克·叶尔肯:18709089203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学生两寸证件照一版;

3.预防接种本;

4.幼儿园学籍满三年毕业证书;

5、户口本复印件3份(A4纸);

6、户口本复印格式:

正面:户主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复印件

背面:写上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具体住址

备注:所有新生材料一人一档,家长自行准备透明档案袋,并标注学生全名以及2位家长电话号码。

1.托云乡户籍提交材料:(1)户口首页、父母户口页、适龄儿童户口页;(入学报到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提交材料:(1)户口首页、父母户口页、适龄儿童户口页;(2)暂住证(含电子暂住证)(入学报到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

3.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应急管理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新机4903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5号)、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8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退役军人发〔2021〕27号)文件规定,可根据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给予照顾。 

4.特殊群体入学。一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0〕4号)、自治区残疾适龄儿童教育安置工作有关要求,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对重度失去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要做好关心关爱。二是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①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②父母均为特殊原因没有监护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随其他监护人在本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③因特殊情况(无监护人等)由其他亲属托管或领养的,经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核实有关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按就近入学原则安置。

我们的学校就像一个大花园,多么美丽,多么可爱,我们在这里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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