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现结合我园实际,将开阳县楠木渡镇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及数量
小班60人,2019年9月1日(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在学位空余情况下,可按照《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6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辖区内2020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开展托育服务。
(二)招生原则条件
1.2023年8月16日前落户在楠木渡镇区域(即临江村、新凤村大元组、新凤村陈家湾组、新凤村上寨组、红星村、居委会)内。
2.有我镇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口簿;户主为祖父、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的,父母(监护人)与幼儿必须与户主在同一户口簿。
3.楠木渡镇楠博小区安置房,且有幼儿必须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口簿;并有购房缴费、收据等购房资料。
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楠木渡镇户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子女、监护人双方无能力照顾的残疾儿童、孤儿等政策生优先。
备注:政策生占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二、招生时间安排
1.时间:8月21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符合原则条件适龄幼儿家长到楠木渡镇幼儿园进行线下预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登记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
2.地址:楠木大道69号。联系电话:18985544369(刘老师)
3.8月23日上午9点,楠木渡镇人民政府、楠木渡镇中心校对政策生和线下预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通过符合条件预登记的幼儿信息名单。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参加公办幼儿园摇号及入园资格。
三、收费标准
根据筑发改收费[2014]560号及开价费[2014]513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保育教育费:200元/生/月/逐月收取。
2.幼儿伙食费:180元/生/月(其中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5元/生/天,实际收取80元/生/月)逐月收取。
3.幼儿取暖费:25元/生/月(收取11月份、12月份、3月份,4月份)。
四、需要递交的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幼儿页和家长页的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右上角写明至少二位家长的联系方式)。
2.携带一部智能手机,且下载有“微信”现场扫码进群。
3.政策生需要提供相关部门证明到现场,将材料复印交到我园备案。
4.接种查验证明。(可到楠木渡镇卫生院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家长所提供的幼儿信息资料必须全部真实,如弄虚作假即取消入园资格。
2.扰乱招生秩序的幼儿家长将取消其子女入园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六、咨询电话
18985544369(刘老师)
七、监督电话
0851-87221354(开阳县教育局党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