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子营街道第二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即将开始,现将我园招生预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实行现场登记。对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实行现场登记。
(二)采取同步招生。县实验幼儿园、县子营街道中心幼儿园、县子营街道第二幼儿园同步分园招生、登记、摇号。遵循就近、自愿原则,家长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所幼儿园登记。
(三)执行阳光招生。按照“资格审核—现场登记—公开摇号—注册入园”工作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招生。
(四)落实政策优抚。落实教育优待优抚政策,优待优抚对象为辖区范围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民警子女、见义勇为受表彰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A卡)实行现场确认(须提供相关证明及复印件,提前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504室办理手续)。
二、招生范围
(一)子营街道辖区户籍(以户口册为准)。
(二)户籍不在服务区域内的,在子营街道购买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付款依据及入住3个月以上用水用电缴费凭证;自建房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
三、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健康幼儿。
四、招生计划
小班幼儿100名(含优抚对象子女)。
五、园所地址
余庆县子营街道环城北路257号(原余庆县红黄蓝馨苗幼儿园)。
六、招生程序
(一)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8:30—12:30,范围:石洋湖社区、梓桐社区、上里社区;2023年8月21日下午13:30—17:30,范围:子营社区、积善社区。
2.审核地点:余庆县子营街道第二幼儿园。
3.审核所需资料:
(1)户口簿原件,户主页及幼儿所在页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父母联系电话);
(2)户籍不在服务区域内的,在子营街道购买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付款依据及入住3个月以上用水用电缴费凭证复印件;自建房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
(3)余庆县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幼儿体检表;
(4)儿童保健手册;
(5)幼儿接种地出具的预防接种证明。
(二)现场登记
审核合格后到所报名幼儿园相应窗口进行登记并上交审核资料复印件。
(三)公开摇号
若幼儿园报名人数大于招生人数,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摇号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幼儿园按资格审核表上安排的组别时间,提前半小时入园参与摇号,逾时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
2.摇号地点:余庆县子营街道第二幼儿园参加摇号。
3.摇号分组:登记人员排除优抚对象后平均分为5组进行摇号。
4.摇号现场监督:县教体局综合股(纪检)、子营街道、子营街道派出所、子营街道中心校、子营街道第二幼儿园现场家长代表。
(四)注册入园
幼儿家长根据摇号结果办理入园手续。
七、收费标准
根据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余发改通〔2022〕48号)要求,结合2023至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安排,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收费时限为五个月。
收费标准:
保教费:240元/月/生(按5个月收费);共计1200元。
生活费:240元/月/生(按5个月收费);共计1200元。
取暖费:20元/月/生 (按2个月收费);共计40元。
八、注意事项
(一)家长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报名信息与原件不符,材料不全视为不合格,未按时审核资料者视为放弃就读申请。
(二)县实验幼儿园、子营街道中心幼儿园、子营街道第二幼儿园同步招生,家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登记。不能同时到三所幼儿园登记,如经比对核实存在同时到三所幼儿园登记的取消入园摇号资格。
(三)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抽签共用一个号。
(四)前来报名的家长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的相关要求,为确保会场秩序,报名、摇号期间幼儿不能入园,每个家庭只能由1名监护人带材料到园审核、登记、摇号。
(五)请家长按时登记,杜绝提前、隔夜排队,幼儿园将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做到应登记尽登记。
(六)未及时报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
余庆县子营街道第二幼儿园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