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宝塔区第三中学柳林分校2023年秋季招生实施方案

创建于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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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教育工作精神,我校严格按照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政策

       实行“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严格落实“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对象

       一是学区内的小学在校在籍的六年级学生;

       二是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学区内户籍,现不在城区小学就读,要求回中心城区就读的六年级学生;

       三是学区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范围

        燕沟沟口—延安火车站(南站)—柳林大桥—黄土情酒店连线以南区域(含燕沟)范围内的六年级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七年级:六个班,330人。

五、网上报名    8月15日—17日

       选择在我校就读意愿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5日上午9:00至8月17日18: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aotaqu.gov.cn),点击进入小学升初中信息采集系统,凭借学生的报名号及密码进入系统,填报入学相关信息,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

六、材料提交    8月15日—17日

       学生及其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8月15日下午14:00至8月17日19:00到第三中学柳林分校教学楼一楼提交相关材料。每日具体接收资料时间为:

       8月15日:下午14:00—18:00

       8月16日: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8月17日: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9:00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信息的截图打印件(A4纸);

       2.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户主页与孩子页);

       3.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4.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提供);

       6.学生一寸近照两张。

       提交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如因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信息核查    8月18日—21日

       学校将组织专人在8月18日—8月21日期间到派出所、社区、村组、房产部门和入户进行信息核查,各学生和家长要全力配合工作。

八、确定入学    8月22日—8月24日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原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住房产和租赁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

       ※ 第一批次 学区内行政村户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学区内行政村的新生。

       ※ 第二批次 学区内有户有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学区内,且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

       ※ 第三批次 学区内有户无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学区内,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无有效住宅房,但实际居住的新生。

       ※ 第四批次 学区内无户有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延安中心城区但不在学区内,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

        ※ 第五批次 学区内无户无房。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依次安排宝塔区城区户籍、各乡镇户籍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关于学区内户口的说明:

        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2022年5月31日(含31日)之前迁入学区内,属集体户但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产的按第五类处理。

关于学区内住房的说明:

       1.产权证时间或购房后实际居住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含31日)之前;

       2.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

       3.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

        4.三代同堂或使用其他亲属房产证入学的判定是看父母一方户籍是否于结婚登记前已落户到该房产内,小孩出生即登记在该户且同住至今,父母在城区确无其他房产且在其它学区无自购、卖房记录,若这些条件均符合可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定。

       5.自建或购买小产权房、农民自建房等无房产证的,若监护人和入学对象的户口在学区,申请人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水电费交纳等凭证后,应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定。购买小产权房的,需另提交购房合同、购房款转账凭证、水电费变更后的凭证等。

九、公示、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

       公示录取结果:8月25日

       注册:8月26日,被录取的学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2张一寸照片到宝塔区第三中学柳林分校注册。

       咨询电话:

       白老师:13636867215

       孔老师:18391113010

       薛老师:16609118789

宝塔区第三中学柳林分校简介

       2019年秋,在宝塔区教育体制改革深入推动下,区委、区政府和区教体局部署实施宝塔区第三中学和原柳林中学实施集团化管理办学,原柳林中学不再独立成校,作为宝塔区第三中学柳林分校。

       宝塔区第三中学柳林分校创建于1972年,位于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南二十里铺村,是一所全封闭式的城郊寄宿制学校,现占地20亩,建有教学楼一栋,公寓楼一栋,师生两层餐厅一座,建筑总面积9192㎡,绿化面积800㎡。学校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办学理念,将“以制度约束狠抓养成教育,把常规管理做精细、做扎实,实现常规管理精品化”作为德育理念,以“学生为本,学情为本,质量为本”作为教学理念,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内涵发展。

       学校现有教职工68人,其中中共党员15人;研究生学历5人,大学本科学历61人,学历达标率100%;高级教师10人,一级教师24人。学校现有18个教学班,学生765人。

       两校区启动集团化办学以来,全面开始一体化管理,实现人财物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柳林分校全线采用三中管理模式,严格执行本部的德育教学管理、教师管理等相关制度,开展教互研活动,实行统一考试。至此,柳林分校走上了快速发展的新道路。全体师生齐心协力转变学风,扭转校风,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追赶超越,使得柳林分校中考成绩逐年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各方明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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