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法庭,我们“开庭”啦 | 绣湖中学703班实践活动

玮爷
创建于202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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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实践活动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体验多彩人生的有效载体,是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磨练坚强意志的有效平台,是学生锻炼劳动能力、动手能力、与人交往合作能力的有效手段。

   

      此次,为了更好地了解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情况,更积极地参与到“情景式”普法活动中,“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2023年7月16日上午九时,在市民政局、团市委的指导下,城市有爱公益协会的帮助下,绣湖中学703班的部分同学在义乌市社会治理中心二楼第一审判庭内,举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暑期“模拟法庭”活动。

      本次模拟法庭以一起真实发生的“校园伤害”案件为剧本,特别邀请了盈科(义乌)律师事务所的王卓坤律师进行现场指导和专业点评,同学们共同参与完成了整个模拟庭审的过程。

      “庭审”中,青少年们着装规范,表演得惟妙惟肖,从宣布法庭纪律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作最后陈述,再到最后当庭宣判,整个模拟庭审现场形象逼真,高度还原了一次庭审的真实场景,让现场参与及旁听人员仿佛身临其境,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

      模拟庭审结束,同学们还纷纷对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对王律师进行了咨询,王律师也是一一耐心解答,相信对同学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通过此次“模拟法庭”的活动,同学们也是收获颇丰,不仅让同学们对法律有了一个清晰立体的认识,还能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行为观、法律观和人生观,加强自我防护,远离违法犯罪。

张浩然:尽管我们是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不是我们的免死金牌,我应当提前了解法律,做事前考虑后果,以免一时冲动。

方子夏:我们通过扮演不同的角色,对法庭有了些大体的了解,感受到法律非儿戏,应是慎重对待,做到知法守法。

周小茹:当我进入法庭分配角色时,我被分配到了书记员的角色,坐在椅子上,一股肃穆之情油然而生。通过这次体验,我深刻明白了遵法守法的重要性,也懂得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

何林萱:法庭是一个严肃的地方,每说一句话都要有理有据,每一个职业角色都有不同的作用,就好比辩护人,他并未分好与坏,他们都是在国家的法律上 保护需要保护的人。

  在这个模拟法庭的职业体验中,我知道了同学之间出现的小矛盾,不能动手动脚要好好相处。

诸葛翰文:通过王律师的讲解、指导和分析,让我们第一次如此深刻地意识到了法庭和法律是多么的神圣和庄严。此次作为一名陪审员,虽然在法庭上没说什么,但在最后的审判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法律非儿戏,我们都要牢记!

图文:703班家长

指导:朱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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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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