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及省市县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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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市路以东,明达路以南,北八滩渠以西,东坎中路(沿河中路)以北。
2.阜东路以东,东坎东路以南,北八滩渠以西,响坎河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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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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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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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统一到学校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16日至8月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西教学楼一楼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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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卡:《2023年滨海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由监护人填写)。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相关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按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统一证明;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其他房产入学的,依据《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执行。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有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
特别提醒(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学生,请于22—25日到我校教务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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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固定电话84223296;
移动电话:15051333337;13814398089
监督电话:84224990; 84238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