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第四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唯🍭
创建于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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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氏县第四小学位于卢氏县东明镇石龙村胡家寨,西邻209国道,东邻浩洋国际服装集团。学校占地总面积4921㎡,建筑面积5908㎡,宿舍楼2栋共50个,面积达1433㎡,13个教学班,38名教职工,是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地理位置优越的寄宿制(三至六年级全寄宿)现代化学校。

       根据《卢氏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卢教文字〔2023〕110号和《2023年卢氏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卢教文字〔2023〕111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卢氏县第四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为确保我校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面向招生区域内招收106名学生,设2个教学班。

二、招生区域

       老209国道以东,洛河以北,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入学、分批招生、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招生时间

       招生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22日。

1、网上报名时间:8月16日至8月17日

2、学校现场审核资料分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18-20日;

      8月18日上午

         8:00--10:00(1--53号)

      8月18日上午

       10:00--12:00(54--106号)

3、8月18日下午至8月20日入户核验

4、二次报名时间:8月21日;

5、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8月22日。

五.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方式一:现场在线报名。凡符合我校2023级秋季招生条件且有意愿到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提前准备好资料到卢氏四小校内招生报名处,由我校教师专门协助报名

  需准备资料:

    1、户口本(含户主、监护人、学生本人);

    2、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项可暂不用带)

方式二:自行在家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打开下面二维码有详细文字图例指导教程;打开二维码下面的视频是解说演示指导教程,即可报名。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视频讲解如下:

10:06

注意事项:

      1.家长必须先在网上注册报名成功,才能到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凡不在网上报名的将不能审核录取,不能建立学籍。

       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6日8:00——8月17日17:59;在招生区域的学生须先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请使用台式电脑或者笔记本电脑、不支持手机报名。

      2.请提前准备好学生和监护人户口本、房产手续等,家长按照“一年级招生网上报名流程”有关要求(详见相关视频或文字说明),填写好相关信息,学生关键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建议:网上报名时让会操作电脑的年轻家长参与)

      3.审核档案排号顺序以招生平台系统导出数据为准,请家长记好自己的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

      4.凡是在网上报名的学生,学校均要现场审核材料,家长按照排号和规定时间段到校审核即可,切勿提前到校门口排队,监护人带齐相关材料和学生一起按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六.招生批次、条件及所需材料


第一批次

(一)招生条件

       1.有城关镇或东明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居住。

       2.有城关镇或东明镇户口,监护人在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学校招生区域内直系祖辈房产,且与适龄儿童少年同户籍同居住。

        3.有城关镇或东明镇户口,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

        4.学校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当地驻军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外来投资企业人员子女。

      本批次已经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不再招收下一批次。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户口异动截止2023年7月25日前)、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下同)的,应出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抵押的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由房产管理部门写明情况加盖公章。

        3.具备办证条件但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的,应出具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收据、规划证和准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因建房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缴款收据、2023年7月以前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4.烈士子女、当地驻军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外来投资企业人员子女等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相关文件等。

         所属小学要查验相关证件、走访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确认入学资格。

第二批次

(一)招生条件

        1.无城关镇或东明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且办理房产证,并在产权房居住。

        2.无城关镇或东明镇户口、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产权房但父母在县直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本批次已经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不再招收下一批次。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下同)的,应出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抵押的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由房产管理部门写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3.具备办证条件但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的,应出具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收据、规划证和准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

        4.无城关镇户口、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产权房但父母在县直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出具单位证明,有本人姓名页的编制台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公章)。

         所属小学要查验相关证件、走访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确认入学资格。

第三批次

(一)招生条件

        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小产权房或在城区长期租房居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因建房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缴款收据、2023年7月以前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3.父母一方(或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由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公章)。

        5.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社区及居委会开具的租房证明)。

        6.非本县户籍人员,由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和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户口本复印格式样例(A4纸正反面复印):

招生咨询电话:

    18739811287 (王老师)

    13419820719 (郭老师)

     13603400605(赖老师)

学校监督电话:0398-3159898


              卢氏县第四小学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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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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