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三教文〔2023〕91号)、卢教文字〔2023〕111号及县创新发展综合改革的要求,特制定2023年秋季卢氏县第二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区域
东沙河以东,解放路以南、清惠路以西,滨河路以北;沿柳林路向北至靖华路→沿靖华路向东至翰林路→沿翰林路向北至解放路→沿解放路向东至红石谷路→沿红石谷路向北至后坡跟→从后坡跟沿老209国道向南至滨河路→沿滨河路向西至柳林路区域(含东城小区D区,建校时征用土地的东明镇所辖组学生)。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城区有固定住所,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批次、条件及所需材料
第一批次
(一)招生条件
1.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居住。
2.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学校招生区域内直系祖辈房产,且与适龄儿童少年同户籍同居住。
3.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
4.学校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当地驻军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外来投资企业人员子女。
5.卢氏二小建校时征用城关镇或东明镇土地所属组的学生。
本批次已经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不再招收下一批次。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户口异动截止2023年7月25日前)、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下同)的,应出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抵押的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由房产管理部门写明情况加盖公章。
3.具备办证条件但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的,应出具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收据、规划证和准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因建房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缴款收据、2023年7月以前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4.烈士子女、当地驻军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外来投资企业人员子女等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相关文件等。
5.建校时征用城关镇或东明镇土地所属组的学生由城关镇或东明镇核实提供名单。
所属小学要查验相关证件、走访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确认入学资格。
第二批次
(一)招生条件
1.无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且办理房产证,并在产权房居住。
2.无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产权房但父母在县直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本批次已经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不再招收下一批次。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下同)的,应出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抵押的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由房产管理部门写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3.具备办证条件但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的,应出具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收据、规划证和准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
4.无城关镇户,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产权房但父母在县直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出具单位证明,有本人姓名页的编制台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公章)到城区居住地所在区域小学报名。
所属小学要查验相关证件、走访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确认入学资格。
第三批次
(一)招生条件
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小产权房或在城区长期租房居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因建房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缴款收据、2023年7月以前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3.父母一方(或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由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公章)
5.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社区及居委会开具的租房证明)。
6.非本县户籍人员,由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和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所属小学要查验相关证件、走访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确认入学资格。
四、报名时间
招生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22日,8月16日上午8:00——8月17日下午17:59为网上报名时间,8月18——8月19日按电话通知时间由监护人带齐相关材料和孩子本人按时到学校报名。如有空余学位,8月21日为二次报名时间。
五、招生计划
本期本校计划招生10个班,每班54人,共计540人。
六、招生流程
1、按“网上注册报名→现场审核资料分批次录取→二次报名→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招生办法进行。
一、8月16日——8月17日,网上报名时间
二、8月18日审核资料阶段
第一组:
8:00——12:00 1号——55号
14:00——18:00 276号——330号
第二组:
8:00——12:00 56号——110号
14:00——18:00 331号——385号
第三组:
8:00——12:00 111号——165号
14:00——18:00 386号——440号
第四组:
8:00——12:00 166号——220号
14:00——18:00 441号——495号
第五组:
8:00——12:00 221号——275号
14:00——18:00 496号——540号
三:8月19——8月20入户核查阶段
四、8月21日二次报名、二次入户安排
五、8月22日录取公示、发录取通知书
七、注意事项
1、所有一年级新生必须网上报名,家长务必填写好各项信息,此信息一是招生必须,二是建立学籍档案,要求精确。
2、所留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果在通知报名时间时通知不到,或者入户核查阶段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凡伪造招生材料一经发现退回原籍就读;本校一律不招收全寄宿学生,家长要填写承诺书。开学后学校要排查校外寄宿生,一经发现,学校立即将校外寄宿生退回原籍就读。
4、在其他学校注册过或在其他学校已建立学籍的学生,不予录取。
卢氏二小招生咨询电话:0398-3199679
招生举报电话:
7876492(局基础教育股)
7886176(局信访办)
7188558(驻局纪检监察组)
卢氏第二小学
202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