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东城学校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东城学校总用地面积18676㎡,校园绿化面积为1000㎡,北面和东面分别为两栋教学楼,西面一栋为办公楼,学校现有3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756人,在职教师85人,其中各级各类骨干教师43人。
学校布局合理规范、环境优雅美观、教育资源优质、文化底蕴深厚,育人氛围浓厚,教师爱岗敬业,乐教善导;学生文明高尚、阳光健康。学校始终坚持正心正行、成人成己的办学理念,树立求真求实、日新日进的良好校风,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全息育人。注重学生习惯养成和品德教育,努力培养有担当、有思想、有情怀、有大爱、懂感恩的新时代好少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教研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立足课堂提质增效,走内涵发展之路。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课程,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紧紧围绕“书香润成”特色,以德育引领思想、以教研引领课堂、以质量引领进步、以管理引领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近两年学校先后获得“省级党建示范校”、省级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省级中小学学生社团特色校、省级多文本阅读实验校、市级文明校园、市级平安校园、市级课后延时服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学校校风正、学风浓、教风好,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同行的一致好评,家长认可度高,社会满意度强,努力打造豫西名校。
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三教文〔2023〕91号)及《卢氏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卢氏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卢教文字〔2023〕111号),结合我校现状,特制定2023年卢氏县东城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实行适龄儿童“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和户籍所在地相结合、分批招生、合理控制班额、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
在我校招生区域内、城区有固定住所,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计划招收区域内一年级新生5个教学班,270人。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2日。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6-17日;学校现场审核资料分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18-20日;二次报名时间为8月21日;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为8月22日。
现场审核资料时间:
8月18日
上午8:00-11:30 1--100号
下午3:00-6:00 101--200号
8月19日
上午8:00-11:30 201--300号
下午3:00-6:00 301--剩余所有
8月20号
上午8:00-11:30 入户核查
下午3:00-6:00 入户核查
1.家长必须先在网上注册报名成功,才能到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凡不在网上报名的将不能审核录取,不能建立学籍。
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6日8:00——8月17日17:59;在招生区域的学生必须先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请使用台式电脑或者笔记本电脑、不支持手机报名。
2.请提前准备好学生和监护人户口本、房产手续等,家长按照“一年级招生网上报名流程”有关要求(详见相关视频或文字说明),填写好相关信息,学生关键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建议:网上报名时让会操作电脑的年轻家长参与)
3.审核档案排号顺序以招生平台系统导出数据为准,请家长记好自己的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
4.凡是在网上报名的学生,学校均要现场审核材料,家长按照排号和规定时间段到校审核即可,切勿提前到校门口排队,监护人带齐相关材料和学生一起按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按“网上注册报名→现场审核资料分批次录取→二次报名→发放录取通知书”的招生办法进行,具体为:
(一)网上报名。8月16日上午8:00—8月17日下午17:59 ,监护人登录(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打开“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按照程序进行注册、填写信息、选择报名点(即申请就读学校)。
(二)资料审核。监护人按学校要求的时间携带报名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资料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学校审核时间为:8月18日-20日。
8月16日网上报名成功的家长在8月17日10:00后到校门口查看18日到校审核资料顺序和名单等相关信息;8月17日报名成功的家长在18日上午10:00后到校门口查看19日及以后时间段到校审核资料顺序和名单等相关信息。
(三)批次录取办法:学校先招录第一批次学生(招满不再招录下一批次);再招录第二批次学生(本批次招满不再招录下一批次);若有空余学位,再招录第三批次,采取现场摇号形式产生学位。
(四)预录取结果查询。8月21日上午,监护人根据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五)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二次报名(8月21日)
1.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学生,家长要及时关注所报学校通知,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二次报名。如因家长错误选报非区域内的学校,再次返回原报名区域学校,原区域内学位已满,造成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登录招生服务平台,进入学生个人中心,依次点“完善信息”一“编辑”一“选择报名点”(选择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下一步”。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平台保存有,不需要重新填写,直接点“下一步”,直至点击“确定完成”。
沿东明路向南至解放路→沿解放路向西至翰林路→沿翰林路向南至靖华路→沿靖华路向西至清惠路→沿清惠路一直向北区域。(见下图)
(一)招生条件
1.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居住。
2.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城区唯一居住地是学校招生区域内直系祖辈房产,且与适龄儿童少年同户籍同居住。
3.有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房,但未办理房产证。
4.学校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当地驻军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外来投资企业人员子女。
本批次已经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不再招收下一批次。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户口异动截止2023年7月25日前)、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下同)的,应出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抵押的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由房产管理部门写明情况加盖公章。
3.具备办证条件但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的,应出具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收据、规划证和准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因建房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缴款收据、2023年7月以前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4.烈士子女、当地驻军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子女、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援外医疗人员子女、外来投资企业人员子女等要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相关文件等。
学校要查验相关证件、走访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确认入学资格。
(一)招生条件
1.无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且办理房产证,并在产权房居住。
2.无城关镇户口,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产权房但父母在县直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本批次已经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不再招收下一批次。如果符合第二批次学生同第一批次学生大于招生数,学校将对符合第二批条件学生通过摇号方式进行招生。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下同)的,应出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抵押的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由房产管理部门写明情况并加盖公章。
3.具备办证条件但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的,应出具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收据、规划证和准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
4.无城关镇户,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产权房但父母在县直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出具单位证明,有本人姓名页的编制台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公章)到城区居住地所在区域小学报名。
(一)招生条件
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小产权房或在城区长期租房居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因建房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缴款收据、2023年7月以前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3.父母一方(或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由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公章)
5.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社区及居委会开具的租房证明)。
6.非本县户籍人员,由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和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所属小学(一)招生条件
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小产权房或在城区长期租房居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因建房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缴款收据、2023年7月以前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3.父母一方(或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由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工资明细(加盖公章)
5.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社区及居委会开具的租房证明)。
6.非本县户籍人员,由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和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学校要查验相关证件、走访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确认入学资格。要查验相关证件、走访适龄儿童少年家庭,确认入学资格。
1.监护人提交所有材料要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确保提交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并签订承诺书,如有虚假将无法保障学生在本校就读。
2.户口本复印须知:正面上面为户主页、下面为父亲页;背面上面为母亲页、下面为学生页。
3.学校依据招生区域、条件,成立领导小组严格审核各类材料,凡伪造招生材料一经发现退回原籍就读。
4.开学后要排查校外寄宿生,不允许将孩子全托在校外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学校立即将校外寄宿生退回原籍就读。
5.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随班就读。
6.监护人因个人原因错过现场审核材料时间,导致材料没有审核通过的,学校将不再予以补录,谢谢合作!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郑老师 13525857262
曾老师13703817531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13525890794
教体局监督电话:7876492(局基础教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