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先后深入乌拉山电厂、临河热电厂、联源热电厂、特米尔电厂对燃煤电厂贮灰场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督导检查。检查组向辖区燃煤电厂及时宣贯《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建立健全了贮灰场安全信息报告机制,督促各燃煤电厂: 一是高度重视做好贮灰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贮灰场安全管理体系;二是加强贮灰场运行以及闭库后的安全管理和防汛管理,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评估;三是强化应急管理,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健全响应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四是对所属贮灰场状态、安全等级、问题隐患、管控措施等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补强短板弱项,完成闭环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