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五小2023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海原县第五小学
创建于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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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3〕154号)及《2023年海原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海教发〔2023〕82号)文件精神,现将海原县第五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告知如下,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并提前做好准备。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原则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我辖区常住户口的所有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海原县建设三区、四区户籍居民

四、招生计划

      海原县第五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每班48人,共计288人。

五、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1日——8月15日

     上午9:00 —— 11:30      

     下午 2:30 ——5:30

六、招生程序

       第一轮招生(符合片区入学政策的适龄生)

家长选择对应的小学,到现场进行登记、填报信息,每位适龄生限报1所小学。学校审核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若登记入学人数小于招生计划,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若登记入学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适龄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

       第二轮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县直小学根据第一轮招生情况,向社会发布空余学位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选择对应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在学校审核登记,每位适龄儿童限报1所小学。若登记入学人数小于空余学位数,适龄生全部入学;若登记入学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适龄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

公示结束后,取得入学资格的适龄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小学办理入学,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注:同一家庭当年有2个及以上孩子同时入一年级的,持户口本到教体局登记后,其中1人填报入学意愿,电脑随机派位时可将2个及以上孩子安排在同一小学。

招生条件

     (1)海原县老城区户籍1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之前迁入),户籍地址和房产证一致的,在本服务区所属学校登记。

    (2)海原县老城区户籍1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之前迁入),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根据户籍优先原则在户籍服务区所属学校登记,也可以在房产证登记的住址所属服务区学校登记。

    (3)海原县老城区户籍1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之前迁入),无房产证,或租住在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登记。需提供由海原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出具的监护人(与学生同一户口本)无房产证明和社区出具的监护人现居住证明,经学校实地核查属实后方可登记。

    (4)各单位正式职工因工作调动(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本服务片区内房产证)、拆迁、移民安置(需提供与县房管所签订的居住合同及银行缴费单据)的,到实际居住地服务区所属学校登记。

    (5)老城区户籍不满1年(2022年8月31日之后迁入),但在城区有自建房(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租住(提供社区出具的监护人现居住证明、租赁合同、水电费、物业费、暖气费等6个月以上的缴费单据)、经商(提供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的,根据县直小学空全学位情况通过摇号调剂入学。

    (6)非海原县老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有自建房(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租住(提供社区出具的监护人现居住证明、租赁合同、水电费、物业费、暖气费等6个月以上的缴费单据)、经商(提供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6个月以上务工工资流水和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与县房管所签订的居住合同及银行缴费单据,根据县直小学空余学位情况通过摇号调剂入学。

     (7)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公安英烈、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公安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非海原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出具证明,工信局认定后出具招商引资相关材料)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实际居住地登记入学。

注:适龄生使用具有老城区户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且迁入时间满1年(2022年8月31日之前迁入)以上。新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购房流水单等凭证(不含在建尚未入住的居民小区);拆迁、移民安置无房产证的提供县拆迁办提供的安置协议及各类缴费发票。以上情况提供原始票据或凭证。

登记时根据招生条件需出具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应的票据及复印件。(户主首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七、注意事项

      1.每位适龄生限报1所小学或幼儿园,在多所小学或幼儿园重复报名的,将不予安排学位。

      2.请各位家长确保登记时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如在新生入学核验资料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该儿童片区内入学资格。

      3.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小学或幼儿园现场进行登记的,秋季开学如片区小学或幼儿园学位已满,统一调剂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或幼儿园就读。

      4.为积极推动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教体局以高质量发展为契机,合理调配师资,强化学校管理,不断提高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请学生及家长慎重选择就近学校入学,不要跟风扎堆。

      5.适龄生选择非户籍片区学校入学未取得学位的,招生结束视学位情况调剂安排,请家长严格按照招生对象、登记时间、入学条件理性选择学校。

      6.为保障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学一年级新生现场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招生登记中如有疑问请到各学校咨询。



海原县第五小学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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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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