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顺利完成旗县支行征信档案移交工作

内蒙古・包头
创建于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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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工作部署,确保包头辖区旗县支行征信业务档案移交工作顺利完成,人民银行包头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按照上级行工作要求,统筹安排,积极稳妥推进档案整理移交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旗县支行征信档案移交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县(旗、市)支行征信业务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深刻领会方案精神。征信分管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征信业务档案移交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部门征信业务移交专题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征信业务移交工作安全、高效、平稳进行。    

        二是成立征信业务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成立由征信管理科、办公室、科技科、后勤服务中心组成的征信业务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包头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谢娟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征信管理科,负责总体征信业务移交的指导、协调工作。明确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协调保障征信档案移交工作的开展。

    三是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包头市人民银行征信业务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旗县支行档案整理移交工作安排,包括移交档案内容、移交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间节点。要求做好档案移交、销毁中的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对个人信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

    四是制作《人民银行包头旗县支行征信业务档案移交清单》。摸底调查旗县支行档案库存情况,对征信业务档案范围、档案分类、保管期限等做了明确的说明。要求旗县支行对征信业务电子、纸质档案进行全面清点核对,按照年份、业务类别、档案形式、卷别与数量、保管期限等登记造册。处于规定保管期限内的征信档案,清点核对并制作清单,移交上级行保管。明确档案销毁应有明确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销毁。

    五是召开全市征信档案移交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旗县支行征信业务移交相关问题。8月3日包头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组织辖内4家旗县行召开征信业务移交工作专题推进会。传达上级行关于移交工作的最新要求,围绕业务及档案移交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讨论,研究解决方法和途径。征信管理科负责人就下一步工作重点强调,要求各旗县行要按照上级行最新的工作要求追溯整理涉及的所有档案,确保应归尽归、应交尽交。采取积极稳妥的有效措施,做好征信业务、系统、档案等方面的信息安全管理,保证征信服务不中断,坚决避免过渡期内产生舆情风险。

    六是确定中支和旗县支行征信业务档案移交工作联系人。要求旗县支行按照移交工作事项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有效落实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七是建立督办机制,制作《包头征信业务移交工作进展督办表》。要求辖区旗县支行每周报送《包头征信业务移交工作进展督办表》,及时全面掌握辖区档案整理完成情况,移交时间进度,确保旗县支行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八是深入旗县支行指导督办档案整理移交工作。8月初征信管理科对部分旗县支行档案整理移交工作跟进指导,现场查看征信档案整理情况,了解登记造册工作进度,要求认真落实方案,做到征信档案按照时间节点全移交、无疏漏。

    九是认真开展各类档案的现场移交工作并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经工作人员清点核对,目前4家旗县支行顺利完成征信档案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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