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城关中心学校 理想城校区招生简章

城关-理想城校区
创建于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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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濉溪县城关中心学校理想城校区是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座落在乾隆湖畔,秀木绿水环绕,空气清新,景色怡人,是市级花园式学校。学校占地总面积58亩,建筑面积15300㎡,规划36个教学班。学校分为小学部和初中部。设施齐全,有多功能教室、大型学术报告厅、室内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馆等各类活动室。

     学校在成立后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先后获得“淮北市绿色学校”“安徽省足球特色学校”等多项殊荣。

    “人人都是学校的主人”,学校秉承“信智谐”的办学理念,以“信智并育,和谐发展”为校训。传承、弘扬传统文化,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和道德情操。以“聚同化异,务实创新”的校风,以“爱生敬业,严教善导”的教风,“乐学善思,自强自立”的学风,凝聚有教育情怀、业务素质过硬的优秀教师、管理团队;实施全员导师制,以“每一个学生会生存、会求知、会合作、会实践“为办学目标。在共性成长的同时,追求个性化发展。不断加强家校的沟通交流,积极营造和谐的育人环境,努力创办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极具创新特色的精品学校。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2023年计划招收:

   一年级新生50名,招生对象:理想城小区的适龄儿童(202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岁);


   七年级新生300名,招生对象:

    (1)理想城小区;

    (2)石板街以南,濉溪镇南界以北,铁路以东,濉溪镇东界以西,老濉河以东。 

    本年度小学应届毕业生。


    教师来源:城关中心校本部将为学生配备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及濉溪县教育局面向全县遴选优秀教师。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是学区内学生,8月13日外来务工子女。(附报名携带的材料说明)

    资格审核录取:2023年8月17--19日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0日(公示录取结果) 

    领通知书:2023年8月27日

咨询电话:王主任:18156136706   张校长:18156136608   

濉溪县城关中心学校理想城校区                                2023年8月9日

       

     

    温馨提示

    按照教育局统一要求

    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1.学区内学生:携带学区内房产证,户口本或者户籍是老城派出所的户口本及以上复印件。

    2.本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提供:

(1)学生父母无房产证明;

(2)流出地政府出具的务工证明,父母同时在主城区或开发区内务工6个月以上的劳务合同;

(3)最近连续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

(4)学区内租房合同、所租房屋房产证明、房东房产证明;

(5)流入地镇园区务工证明;

(6)实际居住3个月的水电气缴费证明等。

    3.县外户籍在城区或开发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

(1)居住证;

(2)流出地政府出具的务工证明;

(3)父母同时在主城区或开发区内务工6个月以上的劳务合同;

(4)最近连续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

(5)流入地镇园区务工证明;

(6)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经招生学校走访审查合格后,根据学校招收能力,到划定学区的相关学校报名,若居住学区公办学校不具备招生能力的,可到指定范围的民办学校报名。

     

城关中心学校理想城校区----学区内学生

    报名材料目录

     

   一:有学区房

    1.携带学区内房产证原件-------------------(    )份

    2. 户口本原件 ----------------------------(    )份

    3.携带学区内房产证复印件-----------------(    )份

    4. 户口本复印件 --------------------------(    )份

     

二:无学区房

     

    1.户籍是老城派出所原住居民的户口本原件----(    )份

    2.户籍是老城派出所原住居民的户口本复印件--(    )份

    注意:铁路线以东

 

城关中心学校理想城校区----外来务工学生

    报名材料目录

    1.本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提供:

(1)学生父母无房产证明-----------------------(   )

(2)流出地政府出具的务工证明,父母同时主城区或开发区内务工6个月以上的劳务合同(  )

(3)最近连续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  )

(4)学区内租房合同----------------------------------(  )

(5)所租房屋房产证明、房东房产证明-------------------(  )

(6)流入地镇园区务工证明----------------------------(  )

(7)实际居住3个月的水电气缴费证明------------------(  )

    2.县外户籍在城区或开发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须提供:

(1)居住证------------------------------------------(  )

(2)流出地政府出具的务工证明------------------------(  )

(3)父母同时在主城区或开发区内务工6个月上的劳务合同(  )

(4)最近连续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  )

(5)流入地镇园区务工证明;

(6)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城关中心学校理想城校区2023年

    七年级招生入学办法

   一、招生条件

    (一)因特殊情况造成城区、开发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住宅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下列规定报名:

    1.尚未安置的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原有房卡、房产

信息档案等原始证明材料,在原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已经安

置的,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2.出生申报随父母落户在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

护人本县有固定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法定监护

人本县无固定房产的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

    3.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迁移户口的

家庭,凭购房合同、正式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证明材料)以及实际入住的水电气缴费证明,到新购房屋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及房产信息档案材料。未交付使用入住的期房不作为入学条件,其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

    4.人为挂户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其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所在学

区学校报名。

    5.无法确定适龄儿童少年实际住所的,以法定监护人户口、

房卡(房屋产权、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到所在学

区学校报名。

    (二)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

议书,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房产为准。

   (三)对出生报入并随其父母一同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同一户籍处(即就学者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且父母无

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能提供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的

适龄儿童少年,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到划定学区学校报

名。

   (四)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

在本县无其它住房(以濉溪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信息为准)的

住户子女就学,提交能够证明户主身份和房产关系的证明材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户口簿、不动产登记交易信息、居委会证明、一年以上水电煤气缴费单等);自建房没有主城区和开发区户籍的,必须由公证处出示证明,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名。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本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其父母(监护人)在城区内务工6个月以上的劳务合同、最近连续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流出地镇政府出具的务工证明、学区内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明、流入地镇(园区)务工证明和实际居住三个月的水电气缴费证明。

    县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居住证、

父母(监护人)务工单位证明、流出地镇政府出具的务工证明、

6个月以上的劳务合同、最近连续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流入地

镇(园区)务工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

    各学校在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必须严格审核入学

报名材料,实地走访、核实房产所在区域、父母务工单位和实际

居住时间(以水电气缴费依据为准),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接

收。谁走访,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若该校符合条件适龄儿

童少年报名人数超出计划采取摇号录取,摇号落选适龄儿童少

年,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六)辖区内房屋所有权在一个就读周期内不得发生变更,

即同一住户(房产)6年只能享受学区内1个小学学位,3年只

能享受学区内1个初中学位,二孩、多胞胎等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的除外,核查工作均在每年秋季报名时同时进行,其数据档案连

续保存6年和3年。

    (七)会同辖区派出所和不动产部门核查户籍和房产的真实性,采取入户调查、社区核查等多种形式,做到“一人一档”,逐一核对相关报名材料。各学校要将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保存,原件在招生入学结束后妥善返还给学生,复印件作为新生入学的纸质档案材料存档。县教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城区、开发区新生的招生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违规问题,

将严肃处理,在取消该生入学资格的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

责任。

    二、报名办法

    (一)学区内符合户籍或房产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长(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产有效证明等相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办法。

    学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分别到学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小学或初中提出入学申请,由各学校负责审核,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本校空余学位,学校全部接收;报名人数超过本校空余学位,由学校在教育局、公证机关、纪检部门和家长代表的监督下电脑派位摇号,确认接收对象并予以公示。未被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到其它相关学校报名。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2是学区内有住房或学区内户籍,

8月13日符合条件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材料审核。

    8 月 17 日—8 月 19 日审查报名材料 

    (二)报名要求 

    采取线下报名。

    (三)残疾儿童少年 

    1.报名对象:具有本县户籍,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认定,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 6—15 周岁残疾儿童少年。 

    2.报名时间:8 月 20 日—8 月 21 日 

    3.报名时需持残疾证、户口簿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报名。 

    4.按照“一人一案”的政策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学籍档案。招生入学前,各学校与镇(园区)民政部门积极沟通,做好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人数摸排统计工作,广泛动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5.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拒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聋哑儿童少年和重度残疾儿童由濉溪县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对无法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上门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积极宣传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因贫、因残失学辍学。 

(四)本县无固定房产的孤儿 

在本县有委托监护人的孤儿到其实际居住地学校报名。 

(五)其它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 

    (1)在濉固定资产投资一亿元及以上的投资者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由项目所在镇(园区)、县投资促进中心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并予以公示。 

    (2)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按照《淮北市教育局淮北 

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淮北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 

则〉的通知》(淮教〔2019〕99 号)执行,并予以公示。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安徽 

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 

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有关工作的 

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 号)执行,并予以公示。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 

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 行,并予以公示。 

    (5)其它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照顾入学的,按照政策执行, 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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