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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城关初级中学暑期安全提醒(第七期)

创建于2023-08-10 阅读1396

  暑假期间,中小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由此导致的溺亡事件时有发生。仅7月以来,全国各地就陆续发生了多起未成年人溺亡事件。

      案例一:2023年7月31日,江苏南京江北新区,8名学生相约到宁洛高速马汊河大桥附近玩,期间,7人下水,其中4人不幸溺亡......

      案例二:2023年7月26日,江西宜春丰城市赣江水域,2名初中毕业生溺亡。当地村民称,五六个孩子在江边沙滩玩耍,后有两人落入水中不幸溺亡。

      案例三:2023年7月24日,河北行唐县5名学生在河道溺水身亡。

      案例四:2023年7月15日,陕西咸阳一12岁男孩因捡鞋不慎落水溺亡。

      案例五:2023年7月14日,山西一7岁男孩在游泳馆溺水,抢救无效死亡。

  暑期是学生溺水事故的易发、高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必不可少。再次提醒家长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学生暑期内的安全管护。

加强预防溺水教育

教育孩子始终做到“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特别提醒

      教育孩子相互监督提醒,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同学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家长、老师报告。

做好安全监督管理

  加强孩子暑期内的安全监护,时刻关注孩子的行踪。孩子外出时,家长要做到“四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严禁孩子私自或结伴到易发溺水事故的河、塘、沟、渠、坑、水库、湖泊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摸鱼虾等。

      如需游泳,请带孩子到安全、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并且家长必须全程陪同。

强化主动避险意识

  各位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溺水的危害性,当遭遇溺水时,2分钟后便会失去意识,4~6分钟后身体便遭受不可逆转的伤害。

      因此,请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合适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溺水事故警示,提示孩子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让孩子充分认识到预防溺水事关生命安全的严重性,强化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孩子预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提升自救互救技能

  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孩子掌握游泳技能,教会孩子正确的溺水自救方法。不慎落水后,首先应保持冷静,头部后仰,露出口鼻,保存体力,若附近有漂浮物,要尽力抓取,找准时机大声呼救。当有人来施救时,要积极配合,不能紧勒营救者。

      告诫孩子遇到他人落水时,千万不可贸然下水救人或手拉手组成“人链”救援,可通过“叫叫伸抛”法进行救援。正确的救援方式既能保障自身安全,也能为溺水者创造更好的自救条件。

      ①“叫”:大声呼救,寻求大人帮助;

      ②“叫”:拨打110、119、120等急救电话;

      ③“伸”:将树枝、木棍、竹竿等递给落水者;

      ④“抛”:将救生圈、水桶、球类或长绳等抛给落水者。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平安健康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共同守护孩子的美好未来需要我们一起行动。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严防溺水事故,守护孩子安全成长!


编辑 | 李康

审核 | 张晓峰 张海平

终审 | 刘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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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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