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

陈华
创建于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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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廊坊分公司反洗钱宣传

依据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反洗钱处下发《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反洗钱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为了有效贯彻落实《河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洗钱犯罪和恐怖融资、涉黑涉恶、逃税、毒品、非法集资等洗钱上游犯罪活动认识,有效遏制洗钱犯罪及上游犯罪,推动打击治理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财达证券廊坊分公司决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集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一、反洗钱基本常识

(一)日常生活中,牢记“四警惕”

1、警惕别人用你的身份证非法开立账户。

2、警惕别人通过你的账户非法转移资金。

3、警惕高息存款、大额返利。

4、警惕陌生人有关资金汇款的要求。

(二)安全提示,牢记“四不要”

1、不要轻易通过网上银行、电话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

2、不要出租、出借自己身份证件。

3、不要出租、出借自己银行账户、银行卡和U盾。

4、不要用自己账户替他人提现。


(三)办理金融业务,牢记“四携带”

1、办理业务,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2、存取大额现金,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3、替他人办业务,带好他人和自己的身份证件。

4、身份证件到期更换,带好身份证件并通知金融机构更新

二、防范洗钱风险

(一)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国家严格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对客户和机构自身负责。地下钱庄、非法网络支付、非法跑分平台等非法机构逃避监管,不仅可能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资金和财产的安全。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会更安全。

(二)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账户、银行卡、U盾和支付二维码

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U盾和支付二维码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出租或出借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犯罪的“替罪羊”,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受损。

(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四)勇于举报洗钱行为

    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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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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