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垦利区锦霞新城幼儿园全园教职员工于2023年8月10日共同学习《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教师[2012] 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 鲁教基发[2015] 10 号)。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教师的基本要求,包括三个方面: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其中,师德为先要求教师具有职业理想和道德规范,关爱幼儿,为人师表;幼儿为本要求教师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全面健康地成长;能力为重要求教师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此外,幼儿园教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基本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高度的职业道德素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提出的“学前教育机构应科学安排幼儿一日活动”的要求,增强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提出指导意见,分为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规范要点三大部分。
通过这次培训,教师们对《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教师[2012] 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 鲁教基发[2015] 10 号)有了更深的认识。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们应该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本次活动也让教师们的专业知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使教师们的专业理论知识更好地与教育实践相结合。让老师们在教育之路上不断探索、不断反思,越行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