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温水镇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
招生简章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习水县教育体育局《习水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遵照“就近、划片、阳光、公平”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温水镇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收辖区内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区域内户籍学生:主要包括温水镇街道;星文村红旗组、三元组、东风组、迎风组、平安组、荣华组、鱼子组、金沙组;罗汉村、桥梁村所有村民组;目里村中心组、光荣组、坪坝组;娄底村飞鱼、凤凰组。
(2)区域内购房入住户(含自建房、小产权房)随迁子女;
(3)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作调动随迁子女;
(4)区域内优抚对象子女;
(5)区域内搬迁安置随迁子女。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预登记——提供资料——资格审核——招生公示——报名入学”流程,完善报名手续。
1.预登记时间:2023年8月17 日至8月 19 日上午(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家长提供资料时间:2023年8月 17 日至8月 19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17 日至8月19 日上午
4.公示时间:2023年8月19 日下午
5.报名时间:2023年8月20 日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区域内户籍学生: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2.区域内购房入住户(含自建房、小产权房)随迁子女:
(1)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自建房户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或其他建房证明;
(3)实际入住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学校提供)
3.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作调动随迁子女:
(1)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2)单位工作证明。
4.区域内优抚对象子女;
(1)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2)优抚对象的有效文件或证明材料。
5.区域内搬迁安置随迁子女。
(1)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2)移民局或温水镇人民政府、星文村村委出具的易地搬迁凭证。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2)务工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劳务合同、单位证明、工资流水、社保或其他能证明实际在温水街道务工的凭证之一)(学校可提供模板);
(3)租房协议(需房屋出租人签字并备注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有居住证的以居住证为准)。
(3)实际务工和租房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学校提供)
四、相关报名要求
1.各类随迁子女资料由学校调查其真实性,经调查不属实的不予登记,回户籍地就读。特别是就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借机登记,新生学籍注册时一经发现回原学校就读。
2.不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予登记,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3.预登记、资格审查登记一律由子女父亲或母亲到校审核,不带子女到校,不得由非子女监护人的其他人员代为办理。
4.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入学入托证明(关注贵州疾控公众号,接种完成的打印结果;没接种完成的学生打印后到温水医院防保科盖章。)
习水县温水镇中心小学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