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水镇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通知

温水镇中心小学
创建于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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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温水镇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

招生简章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习水县教育体育局《习水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遵照“就近、划片、阳光、公平”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温水镇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收辖区内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区域内户籍学生:主要包括温水镇街道;星文村红旗组、三元组、东风组、迎风组、平安组、荣华组、鱼子组、金沙组;罗汉村、桥梁村所有村民组;目里村中心组、光荣组、坪坝组;娄底村飞鱼、凤凰组。

(2)区域内购房入住户(含自建房、小产权房)随迁子女;

(3)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作调动随迁子女;

(4)区域内优抚对象子女;

(5)区域内搬迁安置随迁子女。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预登记——提供资料——资格审核——招生公示——报名入学”流程,完善报名手续。

1.预登记时间:2023年8月17 日至8月 19 日上午(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家长提供资料时间:2023年8月 17 日至8月 19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17 日至8月19 日上午

4.公示时间:2023年8月19 日下午

5.报名时间:2023年8月20 日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区域内户籍学生: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2.区域内购房入住户(含自建房、小产权房)随迁子女:

(1)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自建房户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或其他建房证明;

(3)实际入住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学校提供)

3.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作调动随迁子女:

(1)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2)单位工作证明。

4.区域内优抚对象子女;

(1)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2)优抚对象的有效文件或证明材料。

5.区域内搬迁安置随迁子女。

(1)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2)移民局或温水镇人民政府、星文村村委出具的易地搬迁凭证。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学生页);

(2)务工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劳务合同、单位证明、工资流水、社保或其他能证明实际在温水街道务工的凭证之一)(学校可提供模板);

(3)租房协议(需房屋出租人签字并备注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有居住证的以居住证为准)。

(3)实际务工和租房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学校提供)

四、相关报名要求

1.各类随迁子女资料由学校调查其真实性,经调查不属实的不予登记,回户籍地就读。特别是就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借机登记,新生学籍注册时一经发现回原学校就读。

2.不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予登记,回户籍地就近入学。

3.预登记、资格审查登记一律由子女父亲或母亲到校审核,不带子女到校,不得由非子女监护人的其他人员代为办理。

4.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入学入托证明(关注贵州疾控公众号,接种完成的打印结果;没接种完成的学生打印后到温水医院防保科盖章。)

                         习水县温水镇中心小学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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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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