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中心小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招生政策解读

创建于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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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中心小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招生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为了后期的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宣传内容以下:

一、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岁的适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学区划分情况:

      根据喀什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以下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中心小学招生入学范围:

夏马勒巴格镇科克艾克霍依拉村(6村)、和谐村(7村)、团结村(8村)。

晨光社区(西公园街道办事处)

团结社区(西公园街道办事处)

米兰路社区(西公园街道办事处)

西环路社区(西公园街道办事处)

科克艾日克社区(西公园街道办事处)

园丁路社区园丁路为界以西范围(西公园街道办事处)

三、招生方式:

      安排专人到服务片区内所管辖的村社区入户采集适龄儿童相关资料进行何时并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当场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类型及条件:

第1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并户籍与房产证(不动产证)保持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2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但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3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或无户籍有房产,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2023年3月1日前)的适龄儿童。

第4类:学区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或无户籍有房产,在学区范围内居住未满6个月(2023年3月1日后)的适龄儿童。

第5类:学区范围内租房未满6个月及以上(2023年3月1日前一录入流动人口平台备案),但户籍不在学区范围内的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6类:学区范围内租房未满6个月的本地户籍或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

备注:招生工作开始前还未入住的不纳入本学区招生范围。

五、准备资料

  • 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原件及复印件。(复印A4一面)。
  • 房屋产权信息或租房合同相关印证材料。
  • 居住证明(非开喀什市户籍的租房人员,提供:公安部门(警务站)开具的居住证和社区开具的现居住证明。


六、注意事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凡在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根据其真实家庭住址,安排到有学位学校就读。

3.凡适龄儿童家庭有多处住房的,根据其现入住的家庭住址报名,不得多校重复报名。对已入学注册学籍且重复报名的学生,取消报名资格并劝其返回原学校就读。

4.到入学年龄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入学的,可申请延缓一年,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学区范围内的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喀什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由学校提交至市教育局审核批准。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已年满7岁且2022年已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再次申请延缓入学。

温馨提示:

家长登记的联系电话与注册电话要保持一致;手机务必保持畅通,以便接收学校短信、电话。

各位家长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避免耽误孩子上学。


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中心小学

2023年 8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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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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