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仁兴中心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陈冰
创建于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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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县仁兴中心学校位于澄迈县西南部红色革命老区仁兴镇,学校占地面积26664平方米,下辖1所完小,2个教学点。

        我校秉承“立德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以“建师生幸福家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办学宗旨,以“传承红色基因,培育仁和少年”为育人目标,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严禁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严禁接收已建立学籍的学生重读小学一年级。凡接收不足龄儿童就读一年级的不予审批,不予建立学籍。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须办理缓入学手续),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名额

  按照标准化班额,计划开设2个班,每班45人,共招生90人。

三、招生范围

  按照入学适龄少年的户籍分为仁兴片区户籍,澄迈县非仁兴片区户籍和非澄迈县户籍等三类。

第一类:仁兴片区户籍适龄儿童

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仁兴镇自有住房实际居住。

提供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子女与父母(监护人)户口不同簿的还需父母结婚证或出生证其他相关联证件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如地契或报建材料等,以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现居住地近半年的水电缴费记录证明。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仁兴租房居住且连续居住满两年。

提供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 2023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

(3)现居住地近半年的水电缴费记录证明。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在仁兴镇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2)住房材料参照本条第1或2项提供。

(3)现居住地近半年的水电缴费记录证明。

第二类:非仁兴片区户籍适龄儿童


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仁兴片区工作,且在仁兴有合法稳定住所。

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仁兴镇自有住房实际居住。

提供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子女与父母(监护人)户口不同簿的还需父母结婚证或出生证其他相关联证件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如地契或报建材料等,以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3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海南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仁兴,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如适龄儿童的父、母在仁兴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不得少于1年)。

(4)现居住地近半年的水电缴费记录证明。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仁兴租房居住且连续居住满两年。

提供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3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

(3)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3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海南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仁兴,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如适龄儿童的父、母在仁兴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不得少于1年)。

(4)现居住地近半年的水电缴费记录证明。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在仁兴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2)住房材料参照本条第1或2项提供。

(3)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3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海南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仁兴镇,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如适龄儿童的父、母在仁兴镇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不得少于1年)。

(4)现居住地近半年的水电缴费记录证明。

第三类:非澄户籍进城务工子女

父、母及随迁子女在仁兴镇实际居住并持有2年以上的《居住证》,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仁兴镇工作,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1.自有住房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在仁兴自有住房实际居住。

提供材料:

(1)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子女与父母(监护人)户口不同簿的还需父母结婚证或出生证其他相关联证件证明。)

(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3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如地契或报建材料等,以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3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海南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仁兴镇,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如适龄儿童的父、母在仁兴镇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不得少于1年)。

(5)现居住地近半年的水电缴费记录证明。

2.租房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在仁兴镇租房居住且连续居住满两年。

提供材料:

(1)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3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

(3)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 2023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

(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3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海南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仁兴镇,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如适龄儿童的父、母在仁兴镇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不得少于1年)。

(5)现居住地近半年的水电缴费记录证明。

3.随祖辈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仁兴镇自有住房满二年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提供材料:

(1)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3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

(3)住房材料参照本条第1或2项提供。

(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3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海南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仁兴镇,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如适龄儿童的父、母在老城镇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不得少于1年)。

(5)现居住地近半年的水电缴费记录证明。

五、招生流程

1.宣传。8月3-6日,张贴学校招生公告。

2.领表。8月7日—10日,家长到仁兴中心学校综合楼副校长办公室领取新生入学申请表,准备入学材料。

3.新生登记。8月11日—12日,家长带齐相应的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仁兴中心学校综合楼副校长办公室登记。

4.资格审核。8月13日—8月18日,学校根据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实地资格审核。

5.招生录取。8月19日,公示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名单,领取入学通知书。

6.新生编班。8月29日。学校将按申请学生的男女比例进行平衡分班。

7. 报名入学及入学前行为教育。8月30日—8月31日,新生在家长的带领下到学校查看分班公告,进班报名;班主任对新生进行入学前行为教育。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13307682399

黄老师 联系电话:13307500447

  寒来暑往,星月更替;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炽热的八月,一群可爱的孩子结束了小学生活,离开了他们亲爱的母校,踏上追梦的新旅途;而一群新的小精灵们将唱着歌踏进这片希望的沃土,这当中有你吗?来吧,来加入仁兴中心学校这个快乐的大家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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