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呵护和睦家庭”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营造“夫妻和美、家人和睦、邻里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经研究,决定在雪枫街道评选一批“和睦家庭”示范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市民素养,共建和谐大美永城。
街道评选“和睦家庭”示范户若干户,以社区为单位进行评选推荐,每个社区原则上推荐不低于3户,请各社区于8月16日前将推荐人员上报街道。
家庭成员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做到“六无”,即:无家庭暴力、无矛盾纠纷、无邪教、无传销、无不良诚信、无违法犯罪等。
家庭成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做到“六防”,即: 防拐卖、防盗抢、防火灾、防溺水、防传染病、防安全隐患等。
家庭成员应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生活作风正派,建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
家庭成员和睦相处、尊老爱幼、男女平等、互相尊重、宽容礼让,夫妻感情融洽、互敬互爱、互帮互助、互促共进,邻里之间团结友善、守望相助等。
家庭成员无打架斗殴、无越级上访参与集体上访、盲目维权等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发生,并自觉同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等。
事迹突出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较高,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 家庭成员违法违纪;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其他不宜评选荣誉称号的行为。
1.宣传发动。各社区要广泛宣传,通过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发放文件、平安大喇叭、走访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确保评选活动全覆盖无遗漏,做到家家参与、户户参评。
2.小组筛选。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社区小组长、党员干部评选,于8月9-11日上报社区。
3.社区评选表彰。通过群众推荐、小组推选、社区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等进行评选,每个社区从评选若干户中择优向街道推送3户“和睦家庭”示范户,于8月12-16日上报街道,剩余“和睦家庭示范户”作为社区表彰对象,颁发荣誉证书,树立先进典范,开展广泛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街道评选表彰。通过社区推荐、街道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开展民主评选,每个社区评选的“和睦家庭”示范户,作为街道表彰对象,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树立先进典范,广泛开展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街道推荐。于8月17-21日通过逐级推荐、民主评选和街道审核把关后,择优向市里推荐“和睦家庭”示范户作为全市表彰对象。
6.全市评选表彰。街道审核把关后,择优向市里推荐“和睦家庭”示范户作为全市表彰对象。市平安办、市妇联对各街道上报的市“和睦家庭”示范户审核后,适时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奖品。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宣宣传栏、广播、召开会议、入户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此次活动,把评选过程变成倡导新风、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使评选活动深入人心,在全市营造“夫妻和美、家人和睦、邻里和谐”的良好社会新风尚。
2.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保证推荐评选工作高质量和高效率,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做到事迹突出、真实感人、优中选优,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杜绝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获得的将取消荣誉称号,追回奖品,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突出重点,扩大影响。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倡导和鼓励更多的群众以先进为榜样、以榜样为动力,以家风促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小家庭和谐共建社会大和谐,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呵护和睦家庭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工作实效。
雪枫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9日